标准号QB/T 5209-2017状态
发布于:2017-11-07
实施于:2018-04-01
装饰照明用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标准号:QB/T 5209-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99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制造业
本标准规定了装饰照明用集成式LED灯的产品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所作为装饰照明用、把LED光源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非定向集成式LED灯。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Hz;
--采用符合GB/T 1406.1的螺口式灯头或符合GB/T1406.5的卡口式灯头;
--外形尺寸符合GB/T 7249的要求、灯的外形最大直径不大于50mm。
注:在本标准中出现的“灯”代表“装饰照明用集成式LED灯”,除非特别指明是其他类型的灯。
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或标称工作电压范围内,以及环境温度为-20℃~45℃之间的条件下应能启动并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