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B 3153-1983状态
发布于:1983-07-11
实施于:1984-05-01
船舶机舱监视报警装置技术条件
标准号:CB 3153-1983
中国标准分类号:U63
国际标准分类号:47.020.7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行业分类:无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民用船舶机舱主辅机设备的连续或巡回监视、报警、测量、显示以及打印记录装置(以下称报警装置)。 对于特殊要求的报警装置应在相应的技术文件中作补充规定。
发布于:1983-07-11
实施于:1984-05-01
标准号:CB 3153-1983
中国标准分类号:U63
国际标准分类号:47.020.7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行业分类:无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民用船舶机舱主辅机设备的连续或巡回监视、报警、测量、显示以及打印记录装置(以下称报警装置)。 对于特殊要求的报警装置应在相应的技术文件中作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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