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NY 5291-2004状态
发布于:2004-01-07
实施于:2004-03-01
无公害食品 咸鱼
标准号:NY 5291-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30
批准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咸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鱼为原料,经盐腌、晒干(烘干)后的制品,以淡水鱼为原料生产的咸鱼可参考本标准。
发布于:2004-01-07
实施于:2004-03-01
标准号:NY 5291-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30
批准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咸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鱼为原料,经盐腌、晒干(烘干)后的制品,以淡水鱼为原料生产的咸鱼可参考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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