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9192-2003状态
发布于:2003-06-13
实施于:2004-02-01
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9192-2003
中国标准分类号:C59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归口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标准《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