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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11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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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112-2002)

标准号GBZ 112-2002状态

发布于:2002-04-08

实施于:2002-06-01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112-2002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general guideline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北京蓝道尔辐射监测技术公司、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起草人:姜恩海、白光、贾廷珍、周继文。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及处理总则。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和接受过量应急照射人员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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