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5/T 2152-2023状态
发布于:2023-11-22
实施于:2024-02-22
现行(非实时更新,以官方为准)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5/T 2152-2023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技术归口:福建省司法厅
批准发布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部门:顺昌县司法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适用范围:本文件提供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以下简称:法律协理员)的工作目标和职责、选任、培训、检查与考评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的管理。
起草单位:顺昌县司法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邵武市司法局、光泽县司法局、建阳区司法局。
起草人:兰铭、张家清、梁静、刘婕、王彬彬、江小凤、林艳锋、邹建平、张琪、白子平、林欢、江磐基、高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