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15/T 2459-2021状态
发布于:2021-12-10
实施于:2022-01-10
状态:现行
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接收规范
标准号:DB15/T 2459-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1
批准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谷磊、包玉玲、韩晓军、温旭东、李志鹏、常青、张鑫、张宇杰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接收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在线和离线移交接收。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档案馆以及依法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的移交接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