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4403/T 185-2021状态
发布于:2021-08-31
实施于:2021-10-01
状态:现行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
标准号:DB4403/T 185-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40
批准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闵晓波、杨保华、余励斯、吕优江、黄逸昆、洪钰莹、张淡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福田区人民政府
本文件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办案的具体规范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