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2/T 3245-2017状态
发布于:2017-05-05
实施于:2017-06-05
状态:现行
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
标准号:DB32/T 3245-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批准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赵 科、张 书、张秀炎、汪东华、屈全胜、李晗光、张 敏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规定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功能设置、平台建设要求、岗位设置与人员要求、服务要求、制度建设与台账设立、投诉处理及反馈以及评价与改进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