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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信用评价方法 第1部分:酒类零售企业 (DB31/T 110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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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DB31/T 1103.1-2018状态

发布于:2018-09-18

实施于:2018-12-01

状态:现行

商务信用评价方法 第1部分:酒类零售企业

标准号:DB31/T 1103.1-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李存、奚其龙、崔红、王家建、潘宏祺、金斌、戴宇欣、霍哲珺、徐东华、唐怡芸、王建国、刘平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上海市宝山区酒类专卖管理局、上海吴淞港酒类贸易服务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零售企业商务信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数据采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机构对在上海从事酒类零售的实体企业及商户进行信用评价,也适用于企业进行自我评价。本标准不适用于餐饮、酒店、酒吧和咖啡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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