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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业务规范 (DB31/T 111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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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DB31/T 1113-2018状态

发布于:2018-11-07

实施于:2018-12-01

状态:现行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业务规范

标准号:DB31/T 1113-2018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朱宗尧、杨洁明、杨立娟、晏绍庆、黄雄、马娜、康俊生、韩晶、张召翠。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本要求、事项管理、流程优化、数据交换与共享、业务办理、服务渠道、信息公开、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的政务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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