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工程补充定额 2018年 JLZJ-Y-CL(B)-001-2018
总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城市道路大中修工程,费用计取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采用《北京工程造价信息》(除税版)单价。
二、本定额是根据夜间施工的条件下,结合本市施工企业技术装备状况、现阶段施工工艺水平、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工期安排等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三、定额消耗量确定及其内容
(一)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以综合工日计取,综合考虑了大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作业场地狭窄,受行车、行人干扰、常规既有的及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机械进出场费、工程定位复测、测量放线等因素的影响,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
1、材料单价为增值税税前价格。
2、本定额材料消耗量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使用材料、零星材料,相应的损耗、周转使用的材料按使用次数、折旧年限摊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