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机电设备维修导则
前言
根据“两美”浙江和“五水共治”的总体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规范机电设备维修的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上海荧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英能环保
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宁波诺丁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机电设备维修导则
前言
根据“两美”浙江和“五水共治”的总体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6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规范机电设备维修的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主编单位: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上海荧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英能环保
有限公司
本导则参编单位:宁波诺丁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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