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书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索赔书中包括哪些内容

(1)总论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参照相关政策法规,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阐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关系到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绝不能马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2) 根据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参照相关政策法规,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阐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关系到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因此绝不能马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3)计算部分

计算部分能够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索赔,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在款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从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

(4)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包含了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二、工程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工程索赔的时效

1、索赔时效,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

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一般为2年,但涉及商品质量不合格、人身损害、寄存保管、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诉讼时效从权利实际被侵害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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