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的内容

一、工程审计的内容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

(3)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5)各种合同及协议书;

(6)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7)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

(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10)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11)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1)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表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表;表2,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表3,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表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表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小型基建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表1,竣工工程决算总表;表2,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事项是否约定;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投入实际金额、实际投资完成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原因。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使用资产是不真实、完整。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包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转移挪用问题,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建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存在问题。

8、尾工工程审计。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工程审计的内容

二、工程审计需要什么资质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审核工程量:

(1)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关键。

(2)审核材料用量及价差。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

三、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

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

4、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6、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7、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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