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需要哪些手续

一、工程结算需要哪些手续

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等,都纳入工程款结算。详细流程是:

1: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2: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工程量、价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

3: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

4: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二、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所谓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工程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它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和若干个措施项目工程以及其他项目所组成,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是一个车间的土建、采暖、动力、电气、消防或给排水分部分项工程和该部分的措施工程以及其他项目所组成。这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的特殊项目划分,它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有很大区别。传统的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由若干分部工程组成,每一个分部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分项工程是工程计价的最小单位。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在单位工程的进一步划分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它淡化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之间的界限,而是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融为分部分项工程,使得每一个单位工程,均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所组成。当单位工程竣工时进行的结算即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三、相关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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