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国如何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1、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是控制投资的关键环节,但长期以来建设单位普遍不重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很少过问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其次,出于经营成本考虑,很多设计单位没有配备造价师,控制造价根本无从谈起。

鉴于现状,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1实行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

开发单位在委托设计时应大力引进竞争机制,通过设计招投标来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进而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准确性,同时通过招投标还能选择到优秀的设计方案,避免因建筑产品设计落后,影响销售。

1.2改革设计费计算办法

现行的计费方法,不论是按投资规模计价,还是按平方米收费,都没有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甚至工程造价越高,设计收费越高。这种计价办法助长了只重视技术性,忽视科学性、经济性的观念,导致工程设计普遍过于保守,极少进行优化,以致工程造价居高不下,阻碍了技术的进步,对建筑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对此,笔者建议:首先,可考虑在原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对因优化设计而节约投资的,按节约部分给予提成奖励;对因设计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投资增加的,扣减一定比例的设计费。这样将迫使设计单位重视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其次,审查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对与审定概算偏差较大的,责成重新编制并扣减一定比例的设计费。再则,按设计费的一定比例预留保质金,待工程竣工后再结清。以促使设计单位加强在施工中的技术指导。

1.3加强图纸审查。

对图纸的技术合理性、施工可行性、造价的最经济性进行评审,在满足功能、外观等要求下审查其经济性,详细分析造价构成、主要材料用量指标以及各种构造做法的合理性,对于不合理、错漏的部分,责成重新设计。并将问题较多的设计单位列入黑名单,禁止在以后的工程中继续承担设计任务。

2、工程招投标的造价控制

2.1合理编制标底,标底是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超出标底的报价属于废标,在当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过低的标底很容易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局面,进而给业主施工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合理确定标底非常重要。为此,招标单位要有充分时间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确定其价格确有难度的,可提供适中的暂定价格,同时对涉及暂定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2招标要约书的条款应严谨、准确和全面,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价款调整的条件和方式、三材市场价格的取定方法等,要有详细的约定。必须要明确合同价款调整的条件、原则和程序,千万不要出现按市场价、按实结算、按实调整等意思含糊的字句。因为在招标时,招标人处于强势,若在确定中标人后再与其协商将十分困难,并且如果因为上述原因产生异议而诉诸公堂的话,一切解释都将不利于招标人。对于合同条款中关于时限的条文,要考虑招标人的组织机构、办事流程和效率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2.3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业主承担了大量工程量的计算误差和变革风险,投标人只对自己的所报成本、单价负责,这种格局符合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因此,招标人计算的工程量要尽量准确,工程量清单尽可能不要漏项,以避免在日后施工中的扯皮和不平衡报价,对于措施费用及相关费用尽量包死,少留活口或不留活口。举个例子,在城区施工时遇到地下管线是不可避免的,业主为减少协调工作,可以列出一项地下管线迁改、保护、恢复的工作内容,让投标人进行包干。又如基础施工中或许会遇到不明的旧基础或发现文物等,可以在土方开挖项目中加以说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地下旧基础或文物的可能出现,在报价时考虑进去,这样可减少施工期间的现场签证。

3、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3.1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可能转化为价款责任的约定,它们是随相应约定条件是否成立而成立的隐含造价,应注意防范和控制。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规定的义务,避免被索赔。情况出现大的变化时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利于造价的控制。

3.2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3.3严格现场签证制度。施工中经常出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若控制不好,结算价格往往会大大超出合同价款。某建筑工程中标价为1386.48万元,因为对工程洽商没有得力的控制手段,结算时变更、签证高达1080.52万元,教训十分深刻。所以,必须建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及人员的职权、分工、签证权限和签证程序,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如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等)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则严把审核关,杜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3.4办理工程签证必须要及时,如果签证工程被隐蔽了,客观数据资料就难以甚至无法证实;其次,对签证的描述必须要客观、准确,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必要时还要附上简图、照片。

4、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控制造价的最后一道关。根据我在某建筑工程管理的工作经验来看,工程洽商漏洞很多,主要体现在:有的有洽商没施工;有的没有施工应核减,却没有洽商;有的还是洽商工程量远远大于实际施工工程量;诸如此类。结算时,预算人员要有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认真核减工程量,多去现场核对。并实现工程结算复审制度,确保结算质量。综上所述,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各有特点,必须要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切实的控制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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