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是怎样
(1)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应对主张的工程造价提出审价鉴定申请。 (2)主张工程价款一方有证据证明工程价款已被对方确认或合同约定的确定工程价款条件已成就的不必申请鉴定。而对该价款有异议时,方提出鉴定申请。(3)经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工程造价不必委托鉴定。 (4)工程造价已被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定,且已被双方确认的,另一方不得以需要财政审计为由重新申请鉴定。
二、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意义、依据】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按照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造价定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工程造价活动定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制定全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采集发布工程价格信息,进行建设工程计价以及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提供技术服务等有关活动。
第三条【分工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及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三、建设工程工期的相关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的标准如下:
一个单体工程所需要的天数是:工程的自然结构的层数在乘以二十五的前提下,减去自然结构的层数减去八之后再乘以十,然后再加上三种调整参数。
一般单体工程的工期都是按照日历天来计算,在计算的时候节假日、农忙季节以及气候因素等都会被综合考虑在里边,除了能够符合调整参数的因素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之外,通常是不会再做其他的调整的。
自然结构层数,其实指的就是按建筑物的楼板和地板的结构来确定的楼层数,如果建筑里里边含有机房、设备间等的总面积超过了建筑物标准的一层楼的面积的一半以上的话,需要对其进行合并,且需要增加一层来计算。
调整参数一共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就是前两个,第一个是基础的调整值,它比较适合运用在独立基础等工程中: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工程的首层面积在五百平米之下的话,便取三十天的值;如果工程的首层面积超过了一千平方米的话,一般取值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