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资质划分多少个等级

一、建筑公司资质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

2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6、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划分类别与等级

二、建筑公司资质划分多少个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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