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

一、土建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新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2、二级资质标准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3)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经考核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6)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工程承包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三、总承包合同的含义

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土建工程,总承包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