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开工令条件是什么

一、公路工程开工令条件是什么

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施工图纸已会审;

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二、施工工程合同条件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

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

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三、建筑工程的概念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现代大厦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公路工程,开工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