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已提交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9、竣工资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审查合格;
10、场地清理干净和路面外土方回填到位,竣工资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市政工程承包范围
1、市政工程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2、市政工程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即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提交什么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