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招标

政府工程招标的详细内容:

一、工程项目受理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受理范围:全县政府投资500万以下的所有工程

1、项目建设单位将投标所需资料送县交易中心。

2、接件人将《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整,报送资料齐全后,即发出受理通知书。报中心领导审核后指定项目负责人。

3、接件人根据领导安排送达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具体安排人员,组成招标小组,组织招标事宜。

二、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文件、比选方案)

服务时限:5个工作日

由招标小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县招监办备案。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如有修改意见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在服务时限内)书面告知县交易中心。

(1)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招标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

2、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3、编制文件人员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向项目负责人、中心领导汇报。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商务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完毕后,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确认。

4、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必须由中心主任签字后,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二)备案

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

分别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三、招标公告发布(比选文件上网公示)

服务时限:3-5个工作日

1、发布的媒体:发布媒体为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重点工程项目还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发布时间要求: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比选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人员应对公告发布及时进行监看,发现发布内容有误或存在错别字、排版混乱等情况的应立即进行改正,确保所发布公告的正确性。

四、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招标文件

1、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受理报名和投标人的资格审核。

2、发售经备案的招标文件(附设计图及技术资料),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投标报名截止后,接受报名人员将汇总名单存放在保险柜。接受报名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报名人名单不得外泄。

4、投标报名截止后,如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并告知投标申请人招标失败,需要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六、保证金收取、退还

服务时限: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

1、落实专人负责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应向交易中心缴纳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由县交易中心设立统一专户统一代收代退。

2、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后,综合部应立即向招投标部传递保证金交纳传递单。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足三家时,招投标部负责通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保证金收取人员及财务人员应对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六、投标预备会(如果有)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1、项目负责人在投标预备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进入会场,组织与会各方代表签到,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2、参加投标预备会议的各方式代表为: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投标人、监督机构等。

3、投标预备会:会议由招投标部主持。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投标部负责整理、编写补充文件。并由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七、评标专家抽取

服务时限:开标前2小时内抽取

1、抽取专家前一天通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进行现场监督。

2、做好准备工作,制定抽取专家表格,要求证章齐全。

3、开标前2小时内与监督人员按抽取专家的数量、专业类别抽取专家。

4、评标专家抽取结束后,立即落实专人衔接专家抵达时间和地点及接送方式,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八、开标

服务时限:现场办理

1、开标前准备: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组织召开标前准备会议,落实、检查评标表格、做好人员分工,确定开标会议主持人等。

2、应当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负责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3、会同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等监督部门人员组织投标人等相关人员签到,核对签到时间,确认签到代表的身份,接收投标文件,拒收迟到的投标文件。

4、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5、开标会议主持人主持词应采用统一的格式,至少应包括以下议程: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九、评标服务时限:现场办理

1、评标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安排专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准备资料和表格,做好评标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2、评标专家签到,评标专家所有通讯工具交监督部门代表统一保管。

3、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和评标现场。

4、评标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请县招监办代表宣布会议纪律。

(2)专家出示证件接受监督部门审查。

(3)成立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

5、评标由评标委会员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组织评委学习招标文件,熟悉评分办法和其它评标资料;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动作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出具评标报告。

6、发放评标费用。

十、中标候选人公示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根据专家意见,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报中心领导签字。

2、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3、在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五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它相关机构提出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动作程序处理。

十一、签发《中标通知书》、退还投标保证金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中心领导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应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

2、相关招投标资料及中标通知书在监督部门备案。

3、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7日内全额退还,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资料汇总整理、存档、移交

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内

1、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汇总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指定专人(档案管理员)负责交易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3、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移交项目建设单位。

以上是土木工程网为土木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政府工程招标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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