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满水试验的规定

(一)满水试验前必备条件

(1)池体的混凝土或砖、石砌体的砂浆已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池内清理洁净,池内外缺陷修补完毕。

(二)满水试验准备工作

(1)选定好洁净、充足的水源;注水和放水系统设施及安全措施准备完毕。

(2)有盖池体顶部的通气孔、人孔盖已安装完毕,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照明等标志已配备齐全。

(3)安装水位观测标尺、标定水位测针。

(4)准备现场测定蒸发量的设备。一般采用严密不渗,直径500mm,高300mm的敞口钢板水箱,并设水位测针,注水深200mm。将水箱固定在水池中。

(5)对池体有观测沉降要求时,应选定观测点,并测量记录池体各观测点初始高程。

二、水池满水试验与流程

(一)试验流程

试验准备水池注水水池内水位观测蒸发量测定整理试验结论

(二)试验要求

1.池内注水

(1)向池内注水应分3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2)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大于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3)每次注水宜测读24h的水位下降值,计算渗水量,在注水过程中和注水以后,应对池体作外观检查和沉降量观测。当发现渗水量过大时,应停止注水。待做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注水。

(4)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2.水位观测

(1)利用水位标尺测针观测、记录注水时的水位值。

(2)注水至设计水深进行水量测定时,应采用水位测针测定水位。水位测针的读数精确度应达1/10mm。

(3)注水至设计水深24h后,开始测读水位测针的初读数。

(4)测读水位的初读数与末读数之间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24h。

(5)测定时间必须连续。测定的渗水量符合标准时,须连续测定两次以上;测定的渗水量超过允许标准,而以后的渗水量逐渐减少时,可继续延长观测。延长观测的时间应在渗水量符合标准时止。

3.蒸发量测定

(1)池体有盖时,蒸发量可忽略不计。

(2)池体无盖时,必须作蒸发量测定。

(3)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水位。

三、满水试验标准

(1)水池渗水量计算,按池壁(不含内隔墙)和池底的浸湿面积计算。

(2)渗水量合格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池不得超过2L/(m2d);砌体结构水池不得超过3L/(m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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