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钢纤维、合成纤维等,并配合严格的施工及施工管理,减少混凝土内部的空隙率或改变孔隙形态、分布特征,从而达到防水(防渗)的目的。
主要用于经常受压力水作用的工程和构筑物。
防水混凝土等级:P4、P6、P8、P10、P12五个级别。
一、施工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械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30s,以混凝土开始泛浆和不冒气泡为准,并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
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顶板、底板不宜留施工缝,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200mm的墙体上。墙体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300mm。
2、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3、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
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在养护期间应使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
二、质量检查
防水混凝土的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进行检查,如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
2、每班检查原材料称量不应少于两次;
3、在拌制和浇筑地点测定混凝土坍落度,每班不应少于两次;
4、连续浇筑混凝土量为500m3以下时,应留两组抗渗试块,每增加250~500m应增留两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另行留置试块。
5、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应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另一组应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试块养护期不得少于二十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