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不同类型转换层结构设计的需要,PKPM在结构体系项新增了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通过转换层所在层号和结构体系两项参数来区分不同类型的带转换层结构。
只要设计人填写了转换层所在层号,程序即判断该结构为带转换层结构,自动执行高规10.2节针对两种结构的通用设计规定,如:根据10.2.2条判断底部加强区高度、根据10.2.3条输出刚度比等。
如果用户同时选择了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程序在上述基础上还将自动执行高规10.2节专门针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规定,包括:根据10.2.6条高位转换时框支柱和剪力墙底部加强部分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根据10.2.16条输出框支框架的地震倾覆力矩;根据10.2.17条对框支柱的地震内力进行调整;10.2.18条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组合内力进行放大;10.2.19条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等。
如果用户填写了转换层所在层号,但选择了其他结构类型,程序将不执行上述仅针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规定。
对于水平转换构件和转换柱的设计要求,用户还需在特殊构件补充定义中对构件属性进行指定,程序将自动执行相应的调整,如10.2.4条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放大,10.2.7和10.2.10关于转换梁、柱的设计要求等。
对于仅有个别结构构件进行转换的结构,如剪力墙结构或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存在的个别墙或柱在底部进行转换的结构,可参照水平转换构件和转换柱的设计要求进行构件设计,此时只需对这部分构件指定其特殊构件属性即可,不再填写转换层所在层号,程序将仅执行对于转换构件的设计规定。
注意:
1、转换层所在层号应按PKPM楼层组装中的自然层号填写,如:地下室3层,转换层位于地上2层时,转换层所在层号应填5。程序不能自动识别转换层,需要人工指定。
2、对于高位转换的判断,转换层位置以嵌固端起算,即以(转换层所在层号-嵌固端所在层号+1)进行判断,是否为3层或3层以上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