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可以是合同当事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1 索赔起因
1.1 设计
a、工程已经按图示进行施工,或已经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如临建、构建材料设备加工订货等,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人力、物资和资金的损失和停工、工艺延误、返工及相应的其他损失。
b、设计代表在现场的临时指令、局部修改、材料班更或其他处理措施等增加的额外费用。
c、新材料、特种施工工艺所增加的专门技术措施等。
d、设计给定的材料品种、规格、等级,因审计原因发生调整,所发生的价差。
e、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书名,因含糊不清导致双方理解不同,造成工程影响或损失。
1.2 业主
a、由于提供招标文件中的疏漏、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原中标价格的损失。
b、中途变更计划,如工程停、缓建而造成的施工力量二次进场,物资积压、倒运,人员、机械设备停滞窝工,工期延长,工程维护、保卫等,造成经济损失。工程复建时,已完部位和尚未构成工程实体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临建措施等进行清理、验收、复测、矫正、加工、返修以及对工程新旧结合部衔接处理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c、由建设单位分包的各分承包施工单位,发生交叉干扰降效损失和安全保护措施等增加的费用。
d、工程尚未交工,建设单位提前使用造成的损失。
e、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因时间延误、质量、数量、对方地点等造成的损失。
f、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利息、工料等损失。
1.3 现场条件
a、因场地狭小或按要求发生的二次搬运或超远运距的费用。
b、在特殊环境中或恶劣环境下施工发生的降效损失和增加的安全措施费。
4、政策、市场原因产生索赔
a、预算定额、材料调整系数、取费标准变更。
b、国家政策、法令的修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等。
2 索赔应对
2.1 加强设计管理
a、建筑装饰设计要求设计方在了解建设方的意图、功能需要以及风格、设计标准后,在满足建设项目功能实用性的基础上,充分与建设方沟通,再行确认设计方案。因此,要注意审查建筑设计在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布局得当,基本内容是否齐全,主要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分配是否得当,风格是否统一协调、细节是否新颖、美观、准确等。通过审查,避免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而有大的变化,造成损失,引起索赔。
b、工程建设的业主、承包商,设计三方要组织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和会审工作。认真细致地会审可使设计文件中的错误、矛盾和疏漏及时得到修正、变更及完善,避免因此而发生索赔。
2.2 加强合同管理
a、在合同签订阶段,双方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条件、特别是关于合同的范围、义务、付款形式、工程变更、违约罚款、特殊风险、索赔时限和争端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b、工程建设阶段,是合同文件履行的过程,也是索赔事件在相关条件下产生的过程。工程建设合同文件除了施工前签订的协议条款、合同条件、图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如工程量计量、信函、会议记录等,对索赔的影响最大,因此,加强合同文件的管理,及时办理索赔文件,建立健全索赔业务的管理制度更为重要。
2.3 加强施工工期管理
工期的长短对双方经济效益都有影响,在承包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工期的相应惩罚条款,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干扰时间多而复杂,工期的索赔在整个索赔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因此,必须加强工程进度管理,以保证工期。
索赔工作包括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要求索赔,也包括建设单位对索赔要求的处理。索赔工作是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而不是对立。承包方不敢索赔,害怕影响与建设单位的合作,发包方认为索赔是额外的支出,损失自己的声誉,因而不让索赔都是目前特别需要克服的错误作法,需要加强引导和改进,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索赔管理体系。
2.4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建设各阶段,在技术和经济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使人力、物力、财力得到合理使用,取得最大投资效益。
施工企业提出索赔,除承包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使用费、分包费用外,还有保险费、保证金、管理费、利润、工程贷款利息、税金等,涉及现场条件变化索赔,施工范围变更索赔,加速施工索赔,工程延期索赔等等,视其发生索赔的具体情况列入项目。
为有效地控制造价,就必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工程标价,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索赔事件及时、准确、客观地计算事件对工程成本的影响,使索赔计算具有科学性。
2.5 加强索赔的依据管理
工程项目的资料是索赔的主要依据,资料不完整,索赔难以顺利进行,为了确保索赔成功,承包人必须保存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基础。因此,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下述几方面的工作资料的收集与分类保管。
a、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承包人、业主代表、分包商编制的工程进度收集和妥善保存。
b、来往信件,包括一时期工程进展情况总结,以及工程有关当事人往来的具体事项。
c、施工备忘录,施工中发生的影响工期或工程资金的所有重大事项记入存档。
d、会议记录,业主与承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定期或临时召开会议的记要。
e、工程照片,注明日期,便于查阅资料和有效地显示工程进度。
f、驻地工程师填写的工程施工记录表,提供关于气候,施工人数,设备使用情况,局部竣工等等。
g、工资薪金单据和索款单据。
h、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
i、合同文件,包括标书、图纸资料和经修改的图纸。
j、施工人员计划表和人工日表。
k、施工材料,设备报表。等等
总之,工程合同索赔工作的健康开展,正确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和技巧,可使缔约双方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协商调整工程造价(投标报价)和工期,把原来计入工程报价的一些不可预见费用,改为按实际发生的损失支付有助于降低工程报价,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