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基工程
(1)路基土石方的开挖工作,是按工作难易程度,将土壤和岩石分为松土、普通土、硬土、软石、次坚石、坚石六类,而土石方的运输和压实则只分为土方和石方两项,并均以m3为计算单位。所以,应注意按土石类别或土方和石方分别计算工程量,以便套用定额进行计价。
(2)路基土石方的开挖、装卸、运输是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则是按压(夯)实的体积计算。当移挖作填或借土填筑路堤时,应考虑定额中所规定的换算系数。即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乘以规定的换算系数进行计价。
(3)由于施工机具存在经济运距的问题,如推土机推移土石方的经济距离,中型推土机一般为50M100M,超过经济运距是不经济的,而汽车的运距若小于500M,也难以发挥汽车运输的优势。所以,为了合理确定路基土石方的运输费用,同时考虑公路路基土石方的施工又是以推土机为主的情况下,在计算土石方的增运数量时,应考虑分别不同机械类型及基经济运距计算数量和运量,进行统计和汇总计算出平均运距,以此作为土石方运输计价的依据。
(4)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概算定额综合了挖基、排水等工程内容,以圬工实体作为计价依据,如石砌挡土墙,不分基础、墙身、片石的块石。
(5)软土地基处理,当采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为垫层时,要核查设计图表资料是否已扣减相应的路基填方数量,以免重复计价。
(6)填方数量,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洒水的数量。
(7)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不扣除涵洞和通道所占路基土石方的体积;而高等级公路应据实际情况,适当扣减路基填方数量。
(8)有些项目设计图表中不能反映出来,应考虑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清除表土或零星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二、路面工程
(1)开挖路槽的废方,在计算路基土石方数量时,是否作了综合平衡调配。原则上不应在某一地段一面进行借土填筑路堤,一面又产生大量废方需远运处理的不合理现象。若路槽废方需远运处理时,应确定弃土场的地点及其平均运距,根据路基横断面和沿线路基土石方成份确定挖路槽的土石方体积,不应以路基土石方的比例作为划分的依据。
(2)根据概算定额的规定,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路面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以内,垫层和其他种类的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面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台班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以上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的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台班按定额数量加倍,每1000m2增加3.2工日。
(3)在概算定额中,有透层、粘层定额,一般是在完工的基层上洒布透层油,再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铺筑工程。旧沥青路面上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应洒布粘层油,在计算工程量时,不应漏计这些工程内容。
(4)桥梁、涵洞、通道、隧道等工程。如已计列了桥面铺装,是否已扣除了桥梁所占的长度和面积,以免重复计价。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标段的划分,结合现有拌合设备的生产能力,综合考虑临时用地、材料和混合半的运输费用等,合理确定拌合场的地点和面积,需要安拆的拌合设备的型号,并计算出混合料的平均运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