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
是基础水利工程
是惠及民众的民生工程
更是作为防汛、抗旱的基础设施之一
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库区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每年夏季作为汛情的高发期,防汛也就成为小型水库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近日
省水利厅发布
《福建省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试行)》
就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
作了具体的要求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看看
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都有哪些吧!
巡查责任人履职标准
1. 了解水库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
2. 参加水库运行管理培训。
3. 掌握水库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的联系方式。
4. 了解水库水情雨情监测预报预警、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等内容。熟悉水库汛限水位等。
5. 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或推演)。
6. 熟悉水库巡查制度。按照规定开展水库巡查工作,汛期巡查每两天不少于1次,遇连续暴雨和特大暴雨或高水位时每天至少1次。做好巡查记录,保留巡查信息或填报巡查记录表。及时将巡查记录报送技术责任人或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归档。
7. 遇到高水位时或暴雨时,及时向技术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等报告水库水情、雨情。
8. 发现工程问题或异常现象,及时采取应急处理并抓紧向技术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报告。
技术责任人履职标准
1. 掌握水库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向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提出水库日常养护工作指导意见。
2. 掌握所负责水库巡查责任人、行政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方式。
3. 熟悉水库水情雨情监测预报预警、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等内容。
4. 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或推演)。
5. 汛前、汛中、汛后至少各进行1次现场巡查,指导巡查责任人做好巡查工作。
6. 遇到台风暴雨或高水位时,及时了解掌握水库的水情、雨情、工情。
7. 接到巡查责任人反映水库工程问题或异常现象,应及时到现场了解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向行政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主管部门等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8. 水库出现险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参与并指导应急处置、转移下游受影响区域群众,并向行政责任人、县(市、区)防汛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情况。
行政责任人履职标准
1. 了解水库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 掌握水库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运行管理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方式。
3. 督促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做好巡查工作。
4. 组织开展汛前水库安全检查。
5. 组织或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或推演)。
6. 遇到台风暴雨或高水位时,及时了解水库的水情、雨情、工情。
7. 接到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关于水库工程问题或异常现象的报告时,及时了解情况并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8. 水库出现险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下游受影响区域群众转移,并向县(市、区)防汛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