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01 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签订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签订的流程不规范。
比如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或者是先开工后补签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内容不明确,在实践中不具备指导性。
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文本,实践起来却发现权责不清晰,索赔事项频出。或者是采用了标准合同,但是对于大型复杂工程又没有结合不同的项目背景,细化合同特殊条款。
3、签订阴阳合同。
有的参建方为了规避招投标监管,便于对招投标结果形成实质上的变更,便利用部分业主方没有施工管理的经验而提出各种看似合理的理由来改变投标时的承诺,因此形成了阴阳合同。
02 合同条款执行不严谨
1、施工阶段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主要是随意变更、偷工减料不能达到工程的数量要求、质量不合格、进度不符合要求。
2、结算阶段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一是偷换概念,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造价;二是混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增加造价;三是利用业主方不懂造价,对变更内容造价的计量计价不按照规范实施。
3、风险分摊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一是双方随意利用不可抗力进行签证变更;二是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后却以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签证;三是建设单位为图管理简便,签订免责条款、霸王条款、包干条款。
合同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审计人员应重视对于合同内容的整理和综合分析,较快的掌握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审计工作确定重点和方向。通过对合同中造价管理条款、权责条款、质量工期条款等重要内容的分析,及时锁定审计重点。
(二)审计人员要从司法的角度看待合同管理的审计,一是合同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资质要求,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明显违法违规的事项;二是合同签订的程序是否符合规范,合同流程签订是否违反招投标、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三是合同内容对风险条款的约定是否清晰,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四是合同对质量要求、计价原则的重点是什么,是否与相关规范有出入;五是利用其它辅助资料如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现场签证、开竣工报告等来检查合同履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