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回填和土方外运都是松散状态的土方,其工程量应该怎样计算?
答:定额规定:土方均以天然密实状态的体积为准进行计算,也就是说,不管是挖土方还是回填土方和土方外运,其工程量都是要按照密实状态计算。
例如:某工程挖土方100m,实际回填土40m(松散状态46m),外运土方60m(松散状态68m)套用定额的工程量应该按照挖土方100m,回填土方40m外运土方60m计算。
2.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工程量时是否扣除桩尖的虚体积部分?
答: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包括钻孔灌注桩的工程量计算时,均按设计桩长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不扣除桩尖的虚体积,但计算管桩的工程量时,需要扣除空心管桩的空心部分,如果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灌注混凝土或者其他填充料时,应另行计算。
3.计算钢管灌注桩的工程量时应该按照钢管的内径计算还是按照钢管的外径计算?
答:灌注桩的体积按照设计桩长,乘以钢管管箍的外径截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尖的虚体积。
4.砖石砌体如何划分基础和墙身?
答:基础与墙身或者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地面以上套用墙身或者柱身定额子目项,地面以下套用基础的定额子目项。有地下室的,以地下室室内地面为界,地面以上为墙身,地面以下为基础。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时,按照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5.砌体工程的砌筑砂浆设计标号与定额标号不同时如何换算?
答:砌体工程定额中所含砌筑砂浆的标号与设计标号不同时可以换算,换算的原则是等量代换。也就说把定额含量的砌筑砂浆的量换成与设计标号相同的砌筑砂浆,其差价进入工程直接费。
例如:一砖厚混水墙,定额单价是1354.85元/10m,定额所含砌筑砂浆是M2.5混合砂浆2.25m。
如果设计的砌筑砂浆是混合砂浆M7.5,M2.5混合砂浆单价为88.38元/m,混合砂浆M7.5单价为99.74元/m。
那么就可以这样进行换算,把2.25m的M2.5混合砂浆换成等量的M7.5混合砂浆,差价为(99.75-88.38)*2.25=25.58元。
将这个差价加到定额单价中,那么砌筑砂浆为M7.5混合砂浆的一砖厚混水墙的单价就等于1354.85+25.58=1380.43元/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