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成本管控要求,有很多建设单位已引入或即将引入结算审核的第三复核或抽复。第三方复核或抽复一般是在原造价咨询单位基本完成结算审价工作后(但业主与施工单位并未盖章前),由另外一家造价咨询单位,作为业主的顾问单位来承担业主对原结算复核或抽查工作,以弥补原结算审核工作中的差错或疏漏。现笔者结合以往所承担的第三方复核或抽复的咨询项工作,谈谈该工程竣工结算第三方复核或抽查的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重点及难点。
二、第三方的复审或抽复的工作重点与注意点
1.第三方复核或抽复的工作宜在施工单位结算报送前确定,甚至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前给予明确,以利于警示与提高原造价咨询单位的前期审核工作质量,也有利于第三方复核工作顺利开展,避免施工单位的抵触或不配合第三方复核工作。假如某项目仅在结算工作后期才明确了第三方复核或抽复工作要求,则建议第三方复核或抽复的咨询单位尽量不参与施工方再次核对工作量,而由原咨询单位完成原结算工作的再次与调整。
2.在第三方复核或抽复过程中,根据笔者的经验,依然需要特别注重现场与图纸资料的符合性,如竣工图纸上有显示而实际并不施工,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备合同包干价的变更核减等情况也屡见不鲜。
3.在第三方复核或抽复工作中,第三方复核单位与委托方往往站在了一起,抱了团,一味地注重去发现原结算单位的存在的问题或对其工作检查,委托方往往忽略了对第三方复核咨询单位的工作监督或检查,如没有做到全面审核的方法(而仅仅使用重点审核的方面),也未做到要求第三方复核单位提供全面与完整的计算书,也没有对复核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抽查;
3.假如原造价咨询单位的结算审核工作的质量过关的话,第三方复核或抽复的核减额应在2%~3%以内,因此对第三方复审的一般咨询收费宜按基本费+核减效益费的方式计取。基本费可市工作难易程度取原结算审核价的0.1-0.2%之间,另外的结算审核的效益费可按核减额的5-8%或甚至更高点计算,以提高第三方复核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该咨询收费一般由委托方(业主)支付。
5.第三方复核或抽复的工作中,需要对原结算过程中会商纪要进行全面阅读,并对第三方复核或抽查中的争议重新列出,笔者的观点,第三方复核咨询单位认为毫无疑问的审核内容就直接将结算资料转化为造价数字,否则就应将所有结算资料问题、图纸问题、结算争议问题逐项列出,以利于业主方的结算谈判或决策。与其说这是以项结算复核工作,不如说是重新整理结算问题,否则稍不留心,原本结算审核中2%-3%的难以发现的差错就流失或被覆盖或被缩小了。
6.因第三方复核或抽复咨询单位并未参与造价咨询的过程控制,其作为第三方,更有可能或有必要对业主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批价的合理性等、合同条款、过程管控等方面进行提出纠正或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三、第三方复审或抽复的具体做法
1.咨询公司需全面了解结算审价工作的工程概况
复核咨询单位需了解审价工程的工程情况、受托的结算审价范围。业主需向咨询单位做好交底工作,并做好相关的会议纪要。
结算审价工作必须符合审价委托合同条款的要求、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项目所在地市建委颁发的地方法规、规章,及时完成各阶段的审价任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出具规范合法的审价报告;审价工作涵盖审价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1.1工作目标
根据竣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并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咨询公司认真、合法、公正、合理地完成委托方交办的事宜,努力做到委托方满意,且被审单位信服,并通过对工程项目结算审价优质服务和为委托方提供其他附加的咨询服务,为建设项目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建设项目总体进度,合理安排各项审价工程的审价计划,满足委托方总工期的控制计划要求,并力争按时完成各项审价任务。
审价结果及审价报告经得起国家审计或委托方集团的复查要求。
1.2工作手段
1.2.1重视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通过业主或业主代表介绍、现场踏勘、阅读施工图等熟悉工程的实际情况;
1.2.2通过重点阅读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合同和相关影响造价的补充协议,掌握工程结算的计取依据和方式;重点了解现场变更、隐蔽工程内容、原材料及设备、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和运输、现场施工围护措施等涉及造价变化的特殊情况;
1.2.3合理利用各类定额标准或清单标准,咨询公司在审价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精神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对比分析,确定最合理的标准,确保审价工作的质量。特别对涉及定额套用或清单项目选择等国家和地方标准如和被审单位持有不同意见,可以走访定额站、组织专家论证等不同方式取得比较客观的审核结果;必要时经请示业主后聘请专家咨询,处理好审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
1.2.4采用全面审核的方法
虽然该项目的业主代表可能在事先、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了确定和控制,但复核咨询单位仍应按照审价工作操作规范要求全面审查工作量,确保审价结论是建立在充分可靠的计量工作的基础上。
1.2.5充分重视业主代表的审核资料
对审价工程的业主代表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和审核资料,应充分重视,有些造价费用可能已经取得了合理的审核结果,要防止在审价过程中因运用方法不同等因素导致造价偏离的现象。同时,与业主代表、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时沟通,争取各方的支持配合。
1.2.6充分做好审价工作中会议纪要的效果
在审价过程中,及时、规范、准确地做好会商纪要,确保审价工作结果有充分的依据。
1.2.7咨询公司需为结算审价人员每人配备笔记本电脑、预算软件以及迅达的交通工具(如需),以满足项目审价工作的要求。
2.组织方案
2.1组织措施
2.1.1复核咨询单位需建立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明确参与人员的职能分工,由工程结算审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具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负责解决审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与送审单位的联络、协调。
2.1.2咨询公司需安排在类似项目的结算审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项目组, 以体现优良的职业道德、完备的专业配置、牢靠的保障措施。
2.1.3咨询公司的项目组需定期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或口头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1.4除非业主方要求,咨询公司不宜更换项目负责人、结算审价人员。若委托人要求或视工程实际需要(如结算高峰期),随时增配审价人员或其它人员, 增配的人员也需事先得到委托人的认可。
2.1.5在审价工作中,审价资料管理也相当重要,咨询单位应从项目组人员中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工作,建立收发记录。
2.2组织说明
2.2.1咨询单位拟派技术能力强,业务精的公司的人会员担任项目经理,统一协调和安排本项目的人力、技术资源;
2.2.2安排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应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员,并应都承担过相似项目各专业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都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并且项目部的专业需配置齐全,特别加强了一些对造价影响大、专业化强且造价控制难的专业的人员安排,如复杂动力强电、弱电智能化系统、大型基坑围护等,为按期保质地完成项目造价控制任务提供有效和有力的保障。
3.审计工作内容
结算审价工作主要包括受托结算审价工程及其它工程的结算审核,并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结算造价的审价报告。结算审价应以委托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计价方法及所套用的本市建委颁布的预算定额、清单标准或合同双方的约定为咨询依据,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向委托人提供核查意见(不限于下列):
3.1审核工程数量
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结算造价,所以,审核工程数量是审核工程结算至关重要的内容。审核时,应注意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按照施工图和预算定额或清单规定计算,注意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或清单项目相一致,当审核竣工结算时,还应按照竣工图进行工程量计算;二是审查工程结算所报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相符。审查时,要注意被审单位有没有人为增加结算费用,故意加大工程量,夸大工程施工难度的情形;三是要审查有无假报结算的情形。特别对于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要审查有无几个施工单位同报一个工程项目进行结算的情况;四是要审查有否重复计算工程情况,要防止施工单位将同一工程分别多次混入其它工程进行结算,或将已结算过的工程,放在其它结算书中重复计算。如总体排水工程,往往随着不同标段工程或分期施工而分为几个阶段完成,应防止施工企业把某期或某段已算过的项目混入其它期或其它段重复结算。
3.2定额应用、清单应用
包括对施工图预算定额或清单项目中每一个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定额或清单规则的规定,正确地套用单价。注意工程项目内容是否与实际内容相符;有无低单价套用高价定额子目或清单项目,有无一般建筑材料套用高级建筑材料,有否将定额或清单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另列项目多估算等情形。
3.3材料量价计取
包括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价格、甲供料进行询价、定价,并与被审单位核对。目前建安工程施工大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法,绝大部分材料由施工单位购买。而主材的市场价又随市场行情波动产生价差。审核材料市场价差有几种方法:如在甲乙双方合同中订明,按合同价格进行差价补差;此外,按地方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合情合理核定;审价人员要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及其变动趋向,做到心中有数,审核时才能对各种价格的合理性做出初步判断,有怀疑时再作进一步市场调查。审核材料的价格应注意是否包括运输费,如目前大部分的材料是由供应商直接送达工地的,其价格已包括到达工地的所有费用。
3.4工程变更手续的齐全性
工程变更手续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工程变更以合同依据;二是处理工程变更的方案需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及业主确认;三是以承包单位发生的合理成本开支进行核算。
3.5增减内容签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是增加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场签证应当由承包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签证工程的合法性应按业主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其由业主、监理单位等共同确认方为有效文件。
3.6与结算审价其它相关工作。如协助委托方对不够严密的条文和条文不清的合同进行补充协议;协助委托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甲供料的结算工作;在审价过程中,为委托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4.审价工作难点把握
在结算过程中存在如下难点及咨询公司的对策:
5.工作制度
5.1质量控制制度
审价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市和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保证审价工作的质量。在审价工作时,应严格按咨询公司的质量体系管理要求执行且工程审价成果文件在定稿前需经过咨询公司的内如复核。
5.2建立本项目分类台帐登记与收发制度
本项目涉及合同多,施工单位众多,为使工作有条不紊,咨询公司需建立施工合同、送审结算书、竣工图纸、现场签证、联系单的分类台帐,及时登记、及时汇总归档。根据咨询公司的文件收发制度,杜绝直接收审施工单位的送审资料。
5.3工作汇报制度
项目组内部中解决不了的或者重大问题应逐级汇报,由咨询公司上一级组织协调解决。咨询公司项目组需每月向委托方书面汇报审价进度和情况,审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需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与委托方联系。
5.4实行项目服务评定制度
咨询公司的咨询人员遵循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工作规则以及对委托人负责的基本规定和要求,咨询公司咨询人员需接受业主对结算审价业务的质量、时效、服务等诸多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或对工作进行考评。
5.5质量奖惩制度
在结算审价过程中,若本项目结算审价工作因咨询公司方面原因(包括业务水准、服务态度、职业道德、人力投入等诸方面)而未达到委托人的预定目标或效果,咨询公司应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委托人可先提出整改意见,并暂停支付结算审价费;如一周内未见整改,可要求撤换部分或全部结算审价人员,并处以扣除结算审价合同相应部分收费一定比例的处罚;如撤换部分或全部工作人员之后一定时间内仍未见整改,委托人可提出终止结算审价委托合同。
5.6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达到注册造价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他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他任何违规行为。除业主安排外,咨询公司的全部审价人员不得私自与施工单位或原一审咨询单位进行接触。
5.7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审价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咨询公司的项目组全体成员严守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与审价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6.委托方需配合的事项
6.1及时提供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
6.1.1招投标文件;
6.1.2合同、协议
6.1.3施工图或竣工图;
6.1.4结算书(施工单位送审的以及原一审单位的审核稿)
6.1.5施工组织设计;
6.1.6工程变更签证资料;
6.1.7隐蔽工程资料;
6.1.8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6.2提供踏勘施工现场及部分工程现场丈量的方便;
6.3解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内容、补充协议或现场技术签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含义和背景情况;
6.4如果委托方在审价过程中有新的要求或更改工作计划,应及时以通知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