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报警、排烟设施的设置

判断某个建筑部位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主要依据两个条件:1、是否属于规范要求的设置范围,消防控制室属于建筑的重要功能部份,可按办公管理用房处置。2、是否存在火灾风险,如某个部位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存在火灾风险,可以不设置。

随着技术发展,消防控制室已不仅仅放置单一的消防报警联动控制设备,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监控、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等各类系统的控制主机,均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实际上,除电气火灾外,消防控制室还可能存在其他火灾风险(比如纸质记录资料、办公文件等等)。作为建筑消防设施的神经中枢,消防控制室应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或排烟设施。

具体解说如下:

一、消防控制室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属于经常有人且有火灾风险的场所,属于建筑的重要功能部份,对于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建规》8.3),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示例: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可视为重要的办公管理用房,也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等等。

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应注意以下要求:

1、不应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控制室主要由电气设备组成,关系整体大楼的消防安全,属于严禁水渍损害的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误喷风险,不应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宜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考虑消防控制属于有人场所,应采用设计浓度低于无毒性反应(NOAEL)的气体灭火剂(如七氟丙烷、IG541),严禁采用超过有毒性反应(LOAEL)的气体灭火剂,且应注意喷嘴的喷放方向和角度,尽量回避有人部位。(可参考气体灭火NOAEL、LOAEL,设计施工必须掌握的重要指标!)

3、设置气体灭火的消防控制室,建议采用手动控制方式,发生火灾时,值班人员可以撤离至控制室门外紧急启动。(无人值班时转换自动控制)

4、设置气体灭火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灭火后通风换气的通风设施(自然通风设施或机械排风装置)。

5、设置气体灭火的消防控制室,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6、不管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均应设置灭火器,宜采用洁净气体灭火器。(可参考灭火器-选型应用)

二、消防控制室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于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建规》8.4),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对于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或排烟设施的消防控制室,应配套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有人认为,消防控制室属于24小时有人值班的场所,消防报警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报警信息只能在消防报警主机显示,设置火灾探测器无意义。这种观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智慧消防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不久的时代,消防控制室的火警信息,将不仅仅是本地主机的概念,而将实时自动分享到公共安全平台,具重要意义。

实际上,本人认为,因为消防控制室的探测器设置成本低,所有的消防控制室均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三、消防控制室是否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消防控制室属于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是否需要设置排烟设施,依《建规》8.5.3、8.5.4确定。

但是,对于设置有气体灭火的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排烟设施,详见专题:同一保护对象,不可兼得的气体灭火系统和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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