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施工又停工,施工方是如何一步步赢回

案例背景

某住宅小区项目,因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合作比较顺利,在二期工程招投标最后一轮竞标后,总包单位投标价比另一家单位还高了1.5个百分点,考虑到双方合作良好,建设单位最终决定,找一期总承包单位协商,如果下浮2个点,二期可以继续合作。考虑到二期不用做临时设施,一期工程留下的一部分材料还可以继续周转,施工单位经过考虑,决定还是继续合作。

建设单位为了争取销售节点,在拿到规划用地许可证后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因施工许可证还没办理,总包单位也提醒贸然开工存在处罚风险,建设单位却要求继续施工,并说明施工许可证和报监手续在办理中,如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吃了一颗定心丸,建设单位也按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至同年10月份,现场土方开挖工程基本完成,地下室结构已完成60%,另外有4栋高层主体结构已经施工至13层,但是施工许可证手续还未办理完成,最终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立即停工。至第二年4月份施工许可证手续完备,项目才正式开始施工。

合同结算条款

该项目属于总价包干项目,合同约定按月进度75%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90%,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投标前图纸都很完善,工程量清单下发给各投标单位后也经过了仔细核算,除与施工图纸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及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砌块)涨幅5%之外可以调差,人工及其他材料费用不调整。

索赔准备

该项目属于无证施工,后期停工风险较大,总包合同又为固定总价包干,除钢筋主材可以调整价格外,其余价格概不调整。受国家宏观经济局势变化影响,建筑业劳动力价格连年上涨,本工程劳务费存在很大亏损风险。为弥补损失,施工单位在建设初期便制定了人工费上涨索赔方案,即在发给建设单位函件中多次提及的CPI指数、人工涨价、材料涨价等问题给我司履约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使业主潜移默化接受人工上涨的事实,为将来索赔提供依据,也让业主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假使将来项目效益好,人工费索赔可作为谈资;若将来项目效益不理想,便可以让索赔做到有据可依。

索赔费用

1.人工费用索赔

因停工影响,实际施工时间与投标时有一定延后,虽然合同约定人工费不予调差,人工上涨属于投标人考虑的风险范围之外,且在项目开工前也多次发函给建设单位,提及人工费涨价的实际情况,最终经过商务谈判,建设单位补偿了人工费用500多万元。

2.大型垂直运输机械费用

停工期间,所有塔吊都未拆除,停工期间塔吊的租赁费都应该按实际停工时间予以补偿,另外在复工前所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都应进行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该费用也应该由建设单位补偿。

3.脚手架及其他周转材料租赁费用

施工现场已搭设未拆除的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材料等周转材料按照实际停工时间计算费用,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包括复工前现场原始情况的相关照片,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实际使用数量的统计,停工期间的租赁价格等资料。

4.施工排水降水费用

停工前土方开挖工作基本完成,地下室结构也完成60%,为确保基坑安全,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负责停工期间下雨后基坑的抽水工作,该费用可以按实际计算。施工单位在过程中做好记录,包括每次下雨抽水台班、监管人员等。

5.临时设施折旧费

停工期间临时办公室活动板房、工人宿舍及生活区相关设施可计算一部分折旧费用,该费用的确认比较困难,可以按照临时设施使用周期按月分摊,结合停工时间计算。

6.停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停工期间,施工现场水电费基本不会发生,但是办公室及生活区水电费应予以补偿,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水电费用的统计工作,停工后及时安排人员对水表电表读数进行拍照取证,为复工索赔费用提供依据。

7.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资

停工期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地门卫发生的工资按实际发生统计,在项目收到政府监管部门停工通知后,发函至建设单位说明现场管理人员的人数。施工单位需要按人事部门要求编制工资表,按财务部门要求编制各项凭证,按工程部要求编制人员架构,并与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信息一致。

8.资金成本费用

因施工过程中工程款是按照75%支付,停工期间施工单位无法收到工程款,停工期间的资金成本费用可按照现场实际完成产值未付部分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在项目停工后应及时对已施工区域的范围、进度情况及产值金额及时确认。

总结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停工导致索赔的事件屡见不鲜,作为施工单位,想要在停工索赔费用中得到好结果有较大困难,想要提高索赔的质量,必须要做好相应准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基础资料的收集及对市场价格的把握,并与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只有基础资料收集齐全,在最后商务谈判时才能争取更多主动权,使得建设单位在最终确认施工单位费用诉求时才更利好于我们(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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