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针对疫情期间可能出现在岗人员不足、工作协同不便、人员流动受限的实际,从政府层面积极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以便投标人做好投标准备,以便提高招标项目竞争度和保证投标质量及后续的施工。
在疫情期间招投标的项目不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所以,投标人在投标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疫情对以后项目实施的影响,下面说一下疫情期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该着重考虑哪些因素。
报价要考虑开工时间
虽然各地建筑市场在2月10日以后开始复工,但由于疫情的影响不同,正式恢复生产还需要一段时间。对疫情期间投标的项目,要充分评估项目开工的时间和条件,如果要求3月底之前开工的项目,在施工进度安排的时候,至少要考虑2~3月的恢复期。
如果还是按合同工期完成的话,恢复期以后的时间要加大资源投入,投标报价应该根据这种施工计划来考虑。
报价不要遗漏疫情防控的费用
1、项目要实施全封闭管理,方案和报价中要考虑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全封闭围挡的措施和费用。
2、为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等防疫用品,报价中要考虑这部分的费用。
3、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报价中要适当增加临时设施的费用。
4、配备专职疫情防控人员,建立与当地政府、防疫部门的联系,报价中要考虑专职疫情防控人员的费用。
5、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要达到当地要求的复工条件,报价中要根据复工条件的要求考虑费用。
对分包商及劳务人员的来源要提前锁定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要和分包商做好充分的沟通,重新评估分包商的能力,要确定分包商的人员具体在哪里,受疫情有多大的影响,分包价格有多大的变化,都要在投标阶段落实清楚,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因疫情影响,国际上有些国家对入境进行了管制,在这些国家投标时,投标人要尽可能的使用当地劳务人员或第三国劳务人员,避免或减少项目中标后的不确定风险。
报价是否考虑工资、材料涨价的风险?
本次疫情影响对工资、材料价格上涨可能不是短期的,要有较长时间持续上涨的风险意识。投标人首先要先看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对材料价格上涨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有四种情况:据实调整、按信息价格调整、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可以调整、概不调整,投标人要针对不同的招标项目,制定不同的投标策略。
无论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如何约定,都要和材料供应商客观的确定材料价格在疫情后的变化。如果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约定材料价格不调整,投标人要及时给业主发出答疑,要求业主澄清疫情对工资、材料涨价的影响,投标时根据材料供应商的报价及涨价分析、业主的答疑澄清,决定是否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工资、材料涨价的风险。
对疫情影响要及时进行投标答疑
对疫情的影响,投标人必须对开标时间、开工时间、人工及材料价格波动等条款提出投标答疑问题,根据业主的答疑澄清,确定投标报价的策略。
2月14日,陕西省住建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中约定:已发出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工程,发包人应对已发生疫情影响事项和可预见疫情影响事项的各种因素,及时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完善,明确疫情防控对工程价款确定、支付、调整等相关合同条款,必要时应延后开标时间,招投标双方应充分考虑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价格波动。
合同洽谈必须严谨、有操作性
投标人对投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高度关注,但从现在多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来看,还是首先要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对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工程,中标人按已有的政策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和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合理考虑疫情对工程项目的影响,避免或减少一次性包死,特别对工人和材料调整的条款,协商一致后及时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
对投标答疑不明确,和业主沟通、洽谈不理想的投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采取高报价的策略,也可以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