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组成清单(因应项目结算实际情况调整)
1、竣工图
2、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书)
3、图纸会审(开工到竣工全部)
4、设计变更单(开工到竣工全部)
5、现场签证
6、工程联系单(开工到竣工全部)
7、工程洽商记录(开工到竣工全部)
8、工程专题会议纪要(开工到竣工全部)
9、工程材料/设备看样、选型、定板确认表(开工到竣工全部)
10、材料设备单价审核单(从开工到竣工全部)
11、建设单位施工指令(从开工到竣工全部)
12、综合单价申报/审批表(从开工到竣工全部)
13、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从开工到竣工全部)
14、开工报告
15、竣工验收报告
16、承包方送审结算书(含电子文档)
17、工程量计算稿(含电子文档)
18、钢筋抽料表(如有,含电子文档)
19、结算其他补充资料
20、工程结算申请表
二、结算送审资料的具体要求:
结算送审资料必须在监理单位审核完毕的竣工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整理,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一式3套,其中原件1套(无法提供原件的资料可以复印加盖施工单位红章作为原件),承包单位自留1原件, 2套结算送审。
1、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如实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
2、招标图纸:采用总价包干合同的招标工程,应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原始招标图纸。
3: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主合同书、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以及各类补充合同或协议书、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尽量提供原件,没有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必须经业主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
4:图纸会审(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5:设计变更单(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
6: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必须明确签证出现的原因、详细描述签证实施的过程、明确签证的内容、数量、单位、部位、日期并提供详尽的计算过程和签证的支持依据,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
7:工程联系单(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8:工程洽商记录(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9:结算相关的工程例会纪要及专题会议纪要: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便于查找。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0:工程材料/设备看样、选型、定板确认表(开工到竣工全部):确认表必须明确选用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商、产地、技术参数、具体型号及规格,并有业主同意使用的具体意见及盖章确认。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11:材料设备单价审核单(从开工到竣工全部):材料设备单价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2:建设单位施工指令(从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3:综合单价申报/审批表(从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4: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从开工到竣工全部):要求编制汇总目录,以及按时间先后顺序及编号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15:开工报告:提供复印件。
16:验收报告:根据结算内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报告,提供复印件。
17:承包方送审结算书(含电子文档):承包商根据监理审核完毕的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并应按原投标清单内、清单外、现场签证、其他费用签认单等不同的结算项目进行详细分类。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电子文件。
18:工程量计算稿(含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电子文件。
19:钢筋抽料表(如有,含电子文档):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电子文件,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
20:结算其他补充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
21:工程结算申请表: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部要对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确认,如有补充性资料则可后附说明(如涉及经济罚款或与本项目其它单位存在经济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