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如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使之符合工程施工要求,是工程实施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理单位应审核工程实施方案的内容如下:
1、审查内容:
1) 承建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齐全;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
施工组织总设计: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分析;施工部署和主要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全场性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资源总需要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和各项主要技术经济评价指标。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分析;施工方案选择;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等需要量计划,施工平面图;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和冻雨季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
施工方案设计:指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程序和顺序;主要分项分部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选择;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内。
3) 承建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体系、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是否齐全;
4) 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
5)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是否考虑了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
6)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程序的安排是否合理、科学、符合承建合同的要求;
7) 主要的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
8) 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施工,是否有利于工程保证质量,施工总平面图是否与建筑平面协调一致。
2、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根据对上述内容的审查,如符合要求则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且审批手续齐全,拟同意承建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如不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简明指出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后签署暂不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待修改完善后再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进行审核,如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应签认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并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不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应简明提出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的不同之处,签署修改意见,并签认最终结论同意(不同意)承包单位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修改后再报)。
3、注意事项: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2) 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先进的施工技术;
3) 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4) 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机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5) 承建单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作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以《承建单位变更申请表(通用)》的书面形式,报送监理机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