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掌握电气工程预算定额(北京市现行定额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四册 上、下册》 以下简称《定额》)和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其他定额:
a、《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第四册册说明;《定额》各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b、《定额》各章、节包含工程内容;各子目的设定、基价构成及其未包含(带括弧)部分的价格调整方法;
c、有关项目综合工日或人工费的调整方法;
d、各定额子目工程量传统的、约定俗成的计算方法;
e、《费用定额》中各项费用的计算规定及其现行费率;
f、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构成;
g、《材料预算价格》、《选价汇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应用、调整;
h、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2、熟悉、看懂电气工程施工图:
a、各电气系统(变配电、动力、照明、外线;电话、电视共用天线、综合布线、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门禁、摄像监控等)平面布置;变配电系统图;各弱电系统图;
b、各系统干线、支线敷设方式、敷设部位、敷设高度;采用配管、桥架、线缆品种及规格型号;
c、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电机、照明器具和各弱电设施、部件的型号、容量、功率等相关数据以及安装部位、安装方式、安装高度;
d、防雷接地设置及等电位连接;
e、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f、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洽商记录;
g、了解与电气工程有关的、尤其电气管槽敷设部位的土建结构、建筑装修概况;
h、了解、掌握电气工程施工工序及其交接程序、工艺做法、质量标准及其检验程序。能够发现、质疑施工图存在的错误、缺陷或互不交圈的地方,尤其影响预算工程量计算的问题;
i、编制施工图预算,是一项电气专业技术与国家政策法规相结合的工作,要实现计算工程造价的目的,而不是安排、指挥施工及系统调试,所以,对配电设备、控制设备内部的原理图,不要求能够全部看懂与掌握,但设备、器件外部的连接线路(控制、继电保护、仪表、信号等)需要准确判断与计算。
3、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工程量的计算,以相应的施工图为依据,以定额子目为计算对象。计算时应正确执行《定额》确定的计算规则,沿用约定俗成的合理计算方法,计算准确,不重复,不漏项;子目的设定准确、符合规定,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和现场实际发生。
工程量计算底稿是未来审核、复查的依据,由预算编制人员自存,应清晰、整齐的存档,一般不对外提交。
电气施工图预算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概括为以下三点:
a、以基本的自然计算单位(如:套、个、台、座、根、条、部、组、处、块)自施工图的相应部位数出来;
b、用法定计量单位:长度以米、重量以公斤,尤其长度的计算是大量的,方法是采用与施工图中平面图比例相对应的比例尺,沿线路的走向量出长度。垂直长度自然需要另行掌握;个别项目按长度计算平方米、立方米;钢支架制安则按型钢理论重量换算成公斤;
c、掌握不同项目的数量方面的固定关系:某个项目的数量,以另一项目的数量作为计算基数。比如:按配管的长度计算穿线长度,按开关、插座的数量计算接线盒的数量等等。
4、材料、设备询价:
电气设备及定额子目的价格缺项(带有括弧的,一般为主要材料)必须进行询价。预算编制期执行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单价,查不到时,可在市场或厂家询价。应将市场价换算成预算价格。
5、填制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表并计算直接费:
把已确定的定额子目及计算出的工程量填入造价表;同时,把材料、设备的询价换算为预算价格填入造价表。子目排列的前后次序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电源引入、桥架、电缆、配管、穿线、灯具、配电设备、电机、防雷接地顺序排列。大、中型工程,电气各系统应分别计算,小型工程可只区分强、弱电。
设备宜专页列出,不宜零乱地列在定额子目的下项。
利用软件做造价表并计算会有极高的效率,只需准确地选定定额编号并输入数量。由于计算速度快,常见一份预算中刻意让相同的子目反复出现,这便打破了子目不重复的好传统。软件的程序格式尚有需要商榷的地方。
6、计算各项费用:
将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表最后计算出的各项合计,填入规定格式、规定计算程序的费用计算表。根据电气工程内容及其相关规定,以及建筑物类型、檐高,正确地执行规定费用及其费率。
7、审核,拟定编制说明,制作封面。
在电气工程预算的编制说明中,需要说明的内容一般有:
a、明确本工程预算执行2001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
b、施工图为xx设计院设计的工程号为xx;
c、与本工程相关联、衔接部分,本预算所包含的范围;
d、属于本施工图范围,但不承担施工的项目及其原因;
e、本预算所包含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洽商记录情况;
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打印、装订、投标、送审。
电气配管、穿线预算工程量计算
《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明确指出计算工程量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按管路敷设部位建筑结构体类型,定额设定了沿砖混结构表面明配、钢支架明配、钢索上明配、砖混结构内暗配、预制框架结构内暗配、埋地敷设,须分别计算长度;
b、按钢制穿线管不同型号及镀锌与否、不同型号的塑料管以及穿线管管径分别设定了子目。计算配管工程量时,可包含各种接线箱、盒所占长度;
c、管内穿设的单芯导线,按不同截面,分别计算单根长度;电缆、多芯定型导线,按芯数、截面计算整根长度。每根导线、电缆除了与穿线管长度一致外,应按规定增加预留及接线长度。接入灯具、灯开关、插座、控制按钮及普通弱电出线口,导线接线长度已综合在相应安装定额子目中,不允许再增加接线长度。
计算方法:
a、计算配管、穿线工程量,主要依靠各系统电气平面图。自各种电器、电气装置中心位置,按管路走向、敷设部位,使用与平面图比例相同的比例尺,量出水平走向的管路长度;
b、垂直长度,依靠在熟悉施工图过程中掌握的诸如电器、设备、设施安装方式、安装高度、建筑物层高、吊顶高度、地面厚度、管路敷设在地面以下深度、首层地面与室外地坪高差等等,在量取水平长度的同时,准确地加入管路上、下敷设的垂直长度;
c、照明支路,各个线段往往穿线截面相同而根数变化较大、不相一致,宜按不同穿线根数分别计算配管长度。这样,既便于确定配管管径(电气设计人员,一般只在设计说明中明确照明支路管型,而管径则含糊不清,比如:截面2.5mm2导线穿入电线管,两根线可穿16的管,三根线、四根线则必须穿20的管),又方便计算穿线总量;
d、平面图中,自配电设备引出的斜向配电干线或支路线,量取水平长度时,每条管路宜适当确定弯曲点,留出余量,以确保管路穿越钢筋网络、伸缩沉降缝、管道沟、躲避设备基础等情况时有足够的长度;
e、超长管路中间接线箱、盒,平面图中往往遗漏,影响到配管的长度,应注意按规定设置;沉降缝处管路的垂直长度应准确地计入;
f、地面下的管路垂直引上时,尤其较大管径时,由于要满足管路弯曲半径的规定,影响到管路的垂直长度,应注意准确地计入;室内外地坪的高差直接影响进户管的垂直长度,应注意准确地计入;电缆引入管,应按工程实际敷设方式准确计入配管长度,埋设部分应消减1.8米密封管所占长度;
g、嵌入式配电箱(控制箱),管路向上引出时,计算到箱体上边缘,管路向下引出时,计算到箱体下边缘,挂式配电箱(控制箱)明配管同上;挂式配电箱(控制箱)暗配管,管路向上、下引出均计算到箱体本身高度的中心(挂式箱后置接线箱、盒);落地式配电箱(控制箱、台),基础槽钢高出地面10100mm,管路向下引出时,管口高出基础槽钢5080mm(即高出地面60180mm),管路向上引出时,计算到箱体上边缘;
相邻配电箱同一电源时的串管,应自箱体向上或向下引出(平面图不做反映),应准确计入因此而必须的配管长度;
鉴于上述情况,应掌握各种箱体的尺寸,设计图不明确时,亦应有接近实际的估计;
h、开关、插座、壁灯、壁扇、门铃、钥匙开关、控制按钮等墙上安装的电器,各种弱电部件或出线口 ,电动机出线口及各种电源出线口,水平走向的配管垂直引上时,计算到明确的安装高度,若属配合楼板结构配管,须计入地面厚度;水平走向的配管垂直引下时,若属配合楼板结构配管,不计入地面厚度;水平走向的管路若属垫层内配管,上引时计入垫层厚度,下引时则应计入地面厚度;串层垂直配管,应按层高计算长度;
i、由于《定额》第七章 第一节普通灯具安装、第七节工矿灯具安装、第八节标志灯安装,以及第十一章中的探测器、扬声器等附属材料没有计入金属软管,上述相应项目在楼板上、吊顶上安装时,应参考相关定额子目另计算金属软管及管内穿线数量;
j、管内穿线工程量计算:每根电缆、定型多芯导线、单芯导线的长度与配管长度相同;多根单芯导线累加成单根长度;引入、引出配电设备、控制设备,每根电缆或导线按设备高加宽预留接线长度; 其他部位的预留长度见《定额》第六章附表;
k、灯具安装定额子目包含金属软管者,均已包含了软管内穿线,不应再增加穿线长度。上述i项另行增加的金属软管内的穿线,则应按实计入穿线长度。
建筑电气工程中的接线箱、盒
建筑电气工程中接线箱、盒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事情,所以,多数情况下,施工图上不做反映。尤其配电干线中的大型接线箱,以及复杂控制线路多根数的排管拐弯、分支处,设计人员若不熟练地掌握施工工艺,往往会被遗漏,图面上没有反映,编制预算时自然也容易遗漏,而工程实际必须装置,施工技术人员会充分予以考虑。
在预算定额中,接线箱、盒,按型号、尺寸设定了相应子目。计算其数量时,应按接线箱、盒的用途、安装位置确定其型号;大型接线箱,依据引入管根数、管径和线缆截面、根数,纳入预算的暂定规格尺寸,应达到基本准确。实际制作的体积过大是一种浪费,过小则管线容纳不下。
常见安装接线箱盒的部位如下:
a、开关、插座等电器以及各种弱电器件的面板,安装在嵌入墙体内的装置盒上;管路为钢管、电线管时,采用86H型装置盒;管路为PVC管时,采用86HS型装置盒 ;弱电器件,多数采用与强电相同的接线盒,也有尺寸较大一点的专用配套盒;
b、极大多数建筑物、构筑物为现浇混凝土混合结构,各种电气管线采用暗敷设。但不排除局部管路明敷设。凡明敷设管路必须采用明装式接线盒;明装隔爆灯具、开关采用专用配套接线盒。《施工及验收规范》不允许明配管路采用86H、86HS装置盒及T1-T4、S1-S4灯头盒(顶棚内配管除外);
c、下述部位应装置灯头盒:墙上、楼板上安装的灯具、电扇和弱电器件;顶棚内嵌入式灯具或弱电器件侧(以金属软管引入灯具或弱电器件);
顶棚内配管引至灯位(或弱电器件)的分支盒、末端盒,用灯头盒或装置盒均可,但整体工程应一致;
d、楼板内配管而有吊顶时,自楼板上灯头盒,用金属软管下引入灯具(或弱电器件),非嵌入式灯具(或弱电器件)时,金属软管末端需要再装置一个接线盒;
e、照明支路就近先引入开关、自开关再引至灯具时,房间无吊顶时,通常在开关上方楼板下100mm处装置中间接线盒;
f、超长管路须装置中间接线盒:直线30米无弯曲、20米一个弯曲、15米两个弯曲、8米三个弯曲;
配电干线的大型中间接线箱应装置在墙上、顶棚内,不宜装置在楼板上;
h、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分支、接头处,接线盒安装于线槽的外侧;
i、电气管路通过建筑物伸缩沉降缝时,在伸缩沉降缝两侧安装接线盒及伸缩装置;
j、大型钢结构建筑物、生产车间、实验室的配电干线或控制线路为排管做法时,排管沿结构拐弯处须装置接线盒;
k、管路暗敷设时,挂式配电箱、控制箱以及挂式弱电设备箱、端子箱,箱后中心或中心偏下位置装置接线盒,箱体后板开进线孔;
l、落地式配电箱靠墙安装时,有时可以在箱后地面以上300mm处装置接线盒,配电箱后板开进线孔。
关于电气材料设备预算
1、《2001年预算定额》中绝大部分子目不是完全价,基价中未包含主要材料价格,编制预算时,要按预算编制期《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或者询价来的市场价增加2 %的采购及保管费用,组成预算价格计入预算。
2、预算价格包括材料由生产厂或本市物资经营部门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含实际发生的外埠、本市运杂费)的全部物流费用和2 %的采购及保管费用。
3、工程预算要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全部造价,不反映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即使招标方(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某种材料设备由招标单位供应,投标方(施工单位)也应编入工程报价。在工程结算时再如实调整。
4、市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中明确:发包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运至承包方指定地点,承包方按实际发生的材料预算价格的99 %退还(预算中已全部包含)发包方材料、设备款。可见,按市场价格增加的2 %采购及保管费用,其中的49 %归发包方作为采购费用,51 %归承包方作为现场保管费用(每100元市场价格所增加的2元,0.98元归发包方、1.02元归承包方)。
电气材料与电气设备实在难以准确地予以划分,对现行定额来说亦没有太大的意义。从《定额》的编制来看,相关章、节中凡属于设备的,子目基价构成分析中均没有计入数量。历来《定额》中材料、设备在字面上均不甚明确。能以找到的依据是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1989年的发文:《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和实例》,该文电气方面明确: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电抗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附带的母线、支持瓷瓶均为设备;各种线缆、管材、型钢、桥架、灯具和开关、插座、电扇、按钮、刀开关、避雷器、绝缘子、电杆等属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