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报价出现失误,代价谁付

错开的方便之门

受下属石化公司委托,某油田采购中心就所需的油田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截止开标前,共收到了4份投标文件。开标后,出现了一个又一个意外:B公司承诺书上的报价少打了一个万字;C公司的投标文件居然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两家公司都应为无效标。但是招标公司考虑到,一旦排除这两个投标人,将造成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不得不废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又不能满足该下属石化公司急用。

考虑再三后,采购中心认为,这三个公司的错误都是一时疏忽,不算太严重。于是选择了对C公司的错误忽略不计,让B公司对其承诺书进行澄清。开评标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最终,B公司以其优良的技术和合理的报价胜出。之后没几天,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采购方:再急也不能坏规矩

业界专家提醒,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本案中,承诺书上的报价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中心根本不能让B公司澄清疏漏的问题。

如果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了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时应予废标处理。在实践中,不少代理机构都会遭遇采购人说急用,要求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情况。为了能获得采购人的信赖和认可,一些代理机构常常会铤而走险,违规操作。但是,一个不讲法则的市场,供应商会没有安全感。没有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招标公司也难以顺畅代理。因此,即便是采购人急用,也不该违法违规运作。

供应商:扫清投标文件盲点

在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因为小小的疏漏而功亏一篑的案例已经不是第一起,只是在这次招标中,比较集中罢了。对此,业界专家建议,投标文件的制作最少应由两个人负责。在开始制作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文件制作完后,应反复检查,装订时也应尤为用心。投标工作是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而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看东西难免有盲点,面对自己的作品,更难发现错误。因此,在投标前,最好再由专人最后把关,避免不应有的失误。

工程招投标,报价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