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人必备——常用的安装工程造价系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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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定额子目系数

主要是指定额各章、节规定的,当分项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不完全相同(施丁内容、施工条件)时所需进行的定额调整内容。如:

各册定额的换算系数(管道间、管道井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多联插座安装等)。

超高系数(第二册.操作物高度离地面5米以上10米以下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1.33系数:第十一册超作物高度距地面6米以上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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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工程系数

主要是指各册定额分章说明中规定的,与工程形态直接相关的系数,如:

高层建筑增加系数;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板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工程,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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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综合系数

是各册说明规定的,与工程本体形态无直接关系的系数。如脚手架搭拆系数、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系数。有害环境影响增加的系数等。

各项系数的关系是:第一类定额子目系数构成第二类工程系数的计算基础;上述两类系数构成第三类综合系数的计算基础。上述系数所得增增减部分构成直接费。同级系数之间不互相计取。

安装工程预算中常用系数标题

1.超高系数

定额中的超高费是指操作物高度超出定额子目计算范围而需增加的人工费用。

省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中该系数主要出现在:第二册操作物高度5米以上的工程;第八册操作物高度3.6米以上的工程;第九册操作物高度6米以上的工程;第十三册操作物高度6米以上的工程。

操作物高度是指有楼层的按楼地面安装物的垂直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正负零)至操作物的距离。

上述费用仅计算超高部分项目,未超高部分不计。

2.各册定额章、节换算系数

分章说明、附注和综合解释规定各目调整系数。例如:

第八册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其人工乘以系数1.3。

第二册第八章说明四,铜芯电力电缆头按同截面电缆头定额乘以系数1.2,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05。

第十一册第二章说明六,标志环等零星刷油,套用本定额有关部分,其人工乘以系数2.0。

3.高层建筑增加费

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建筑物在六层或20米以上所需增加的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工人上下所乘坐的升降设备台班费等。

该项费用适用于采暖、通风、生活煤气、给排水、民用建筑物电气照明及附属于上述工程中的保温、绝热和刷油等工程。

建筑物的高度,是指室外地平至檐口滴水的垂直高度。不包括屋顶水箱间、楼梯问、女儿墙高度。

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时,应以全部工程的人工费为计算基数,含6层与20米以下的地下室工程。费率按建筑物总高度或层数确定,不能分段计算。

4.内外浇注系数

凡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钢模板6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3。

该项系数是指土建工程为配合安装工程预留洞而发生的人工增加费用,其主要适用于给排水、采暖工程。

5.脚手架搭拆系数

是综合取定的系数。

除定额中规定不计取脚手架费用外,不论工程实际是否搭拆脚手架,或搭拆数量多少,均应按规定系数计取脚手架费用,包干使用。

同一单项工程有多个专业施工,凡是符合计算脚手架规定的,应按各册规定分别计取脚手架费用。

6.系统调统费

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费是综合系数,其计费基础包括采暖工程中的管道阀门、散热器的安装及刷油保温等全部工程的人工费。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8.有害身体环境施工降级增加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施工,降效增加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安装工程造价,造价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