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单计价的缺陷 清单计价缺陷是造成不平衡报价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而导致清单计价缺陷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施工设计图深度不足,容易引起设计变更。投标单位在进行现场勘察时发现与施工设计图不相符的地方,例如地基承载力、土石方比例等与设计不符,就会造成设计变更,使得后期工程量增加,进而工程造价也会相应增加。
二是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当前,建设工程市场中使用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大多数招标方对清单计价缺乏足够了解,因此导致计算不准确的状况时有发生。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原则就是根据理论上工作量最小值进行计算。而工程量定额计价编制则是根据实际建设工程量进行计算。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实际值与理论值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例如混凝土、门窗等工程实际值与理论值偏差不大,但土石方工程的实际值与理论值则偏差较大。清单计价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少,例如放坡系数、工作面宽度等这些因素都不需要考虑,而定额计价则全部都要考虑。若是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人员对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认识不足,就容易导致招标清单中工程量的理论值与实际值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从而给投标单位提供钻空子的机会。
三是招标项目文件缺乏可行性。招标项目文件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缺一不可。招标项目文件必须全面并且具有极高的可行性,否则就会与实际施工不符。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清单招标项目文件进行报价,若是施工实际工程量比清单招标项目文件少,而投标单位在竣工结算时仍然按照清单进行报价,就会产生报价不平衡的问题。
2.不平衡报价概述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单位利用招标项目文件漏洞,在保持投标总报价的前提下,对部分分项工程单价进行调整,使得报价不平衡情况的出现,从而达到早收钱、多收钱的目的。 其中早收钱又称为前重后轻法,是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适当对工程项目前期建设造价进行提高,同时适当对工程项目前后期建设造价进行调低的报价方法。例如提高基础、土石方等工程的报价,降低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报价。 投标单位通过采用这样的方法能够提前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的压力,甚至直接在工程建设前期就收回成本。然而该做法会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不便,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而多收钱又称为数量法,是指投标单位提高对可能出现变更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项目的报价,最终即便建设中没有出现变更,在结算时也仍然是按照报价进行结算,从而达到多收钱的目的。例如预期施工材料会变更,进而降低报价中的材料单价,转而调高人工费用;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部分分项工程实际情况与设计图存在不相符的地方,进而对这些分项工程报低价,在变更后会重新进行组价;低价分包复杂、专业性强的分项工程项目,而结算时仍以投标清单报价进行结算等。不平衡报价方法多种多样,利用招标项目文件漏洞是最常见的方法。
3.对不平衡保证的预防策略
3.1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严格审核设计图纸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设计单位进入市场的门槛越来越低,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市场上设计单位的水平也是良荞不齐。
设计图纸是工程顺利进行及完成的重要基础依据。若是设计图纸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就会造成清单工程量失准,进而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为了保证设计图的科学合理性,建设单位必须选择资质实力雄厚、市场信誉高的设计单位。当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后,必须严格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审图机构、设计单位共同审核设计图,对于图中不明之处及时指出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详细解释,若是设计图存在问题应要求其进行整改,从而确保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处于工程投资概算范围之内。
3.2选择合适的清单编制单位清单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对工程的影响较大。
若是编制的清单有缺陷,例如工程量失准,就会给投标单位有机可乘,进而出现不平衡报价。清单编制是一项准确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因而在时间方面必须给予充足。但是,在实际中投标单位为了制造实施不平衡报价的机会,通常会压缩清单编制时间,而一些清单编制单位为了省事也就应付了事,导致清单编制内容失准。所以,必须选择社会信誉高、资质好的清单编制单位来负责清单编制工作。在完成清单编制后,仔细、认真地与设计图进行核对,以此确保清单编制内容的准确性。
3.3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
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是防止不平衡报价出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对评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进而制定详细的评审细则,采取合理的评标办法,进而尽可能地防止不平衡报价情况的出现或是将不平衡报价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4加强建设阶段管理
建设阶段涉及的内容较多,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一个阶段,一旦出现建设变更的情况,就必定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严重的影响。而实际工程中,不少投标单位为了实施不平衡报价,常诱导建设单位进行变更,所以,必须加强建设阶段的管理,做好现场监督,要求投标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将不平衡报价扼杀在萌芽之中。
3.5加强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确保合同内容得到严格执行。在合同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付款方式、调价方式、变更内容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不能完全按照通用条款。对于招标时未能发现却在施工中发现的不平衡报价,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关于不平衡报价尚缺乏统一意见和相关的明确规定,因此,建设单位要做好不平衡报价的预防工作就必须先确定一个关于不平衡报价的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双方应在合同中确定好认定机构,不论任何一项清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变更情况,且该项目报价远低于市场价,则在合同中规定对于该清单项以招标价格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当重新组价后若是招标价格仍然高于综合单价,其中的差价应按照合同原价进行扣除;若是招标价格低于综合单价,则由建设单位负责填补差价。通过在合同中进行上述规定,进而达到有效防止不平衡报价发生的目的。
3.6加强材料管理
目前,在实际进行工程建设中经常出现材料变更的情况,这就给了施工企业有机可乘,若是施工企业以此对材料进行了不平衡报价,必定会增加建设单位的成本费用。例如在设计图纸中工程外墙应铺贴瓷砖,由于现在大部分地方对外墙贴瓷砖进行了限制,就必须要变更材料,将其变更为柔性材料或是涂料,这就会大大增加建设单位的投入成本。因此,加强材料管理,在招标前对于材料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有充分了解,从而避免后期发生材料变更情况。
综上所述,不平衡报价问题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充分重视这一情况,认真分析不平衡报价出现原因,进而采取有效的预防策略,从而保证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