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应包括的内容:
根据各省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
一、 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决算概况;
(二)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其中应说明招标方式和结果、重大设计变更情况、分项超概项目资金调剂使用情况等;
(三)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情况的 说明;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征地诉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等);
(五)预留费用使用情况的说明;
(六)调整概(预)算项目的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
(七)工程决算编制中有关问题处理的说明;
(八)造价控制的经验与教训总结;
(九)工程遗留问题;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 工程决算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表(01表);
(二)投资控制情况比较表(02表);
(三)工程数量情况比较表(03表);
(四)(调整)概(预)算分析表(04表);
(五)清单上限价(标底)及合同费用分析表(05表);
(六)项目总决算(分析)表(06表);
(七)建安工程决算汇总表(07表);
(八)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用支出汇总表(08表);
(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支出汇总表(09表);
(十)收尾工程登记汇总表(甲17表);
(十一)报废工程登记汇总表(甲18表)。
三、工程决算数据软盘包括工程决算文件和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段工程决算表(10表);
(二)工程合同登记表(11表);
(三)变更设计登记表(12表);
(四)变更引起调整金额登记表(13表);
(五)工程项目调价登记表(14表);
(六)工程项目索赔登记表(15表);
(七)计日工支出金额登记表(16表);
(八)收尾工程登记表(17表);
(九)报废工程登记表(18表);
(十)工程支付情况登记表(19表)。
四、工程决算表应按照规定的填表说明编制,基础数据表应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随时填写,使工程决算与工程管理紧密结合,保证基础资料的完整性,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具体来说,工程决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依据的定额及取费文件、政府有关文件,人材机调整的依据(造价信息或洽商等)。
2、编制说明,对项目和工程量的计算依据说明,比如是依据图纸还是其他。对工程项目的范围进行说明,比如说包含哪些不包含那些。还有对特殊工艺或材料的说明。
五、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只是结合施工中设计变更、材料价差等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施工图预算基础上作部分增减调整。
1. 工程量差的调整
工程量的量差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发生的差异。
这是编制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这部分量差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种原因,设计单位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2)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比较多见,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某种材料缺货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3)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意向和资金筹措到位的情况,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或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4)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是因为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不足之处,经设计单位同意提出设计变更。
(5)施工中遇到某种特殊情况引起的设计变更
在施工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开挖后遇到古墓、枯井、孤石、流砂、阴河等,需要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