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价远超合同价的想象屡见不鲜,导致概算大幅超支,今天我带大家从结算金额、建设工程特点、施工管理、监理环节、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等多个角度来查找原因所在:
1、从结算金额来看
案例:某市中学工程标底价1378.62万元,中标金额1110.21万元,下浮率为19.47%。施工单位送审造价为1879.39万元,核减87.51万元,核定结算价为1791.88万元,结算价超合同价681.67万元,占合同价的61.4%。其中人工费调整总额为60.50万元,材料价补差为20万元、暂定材料价补偿为27万元,工程量清单误差复核审定价为62.82万元,工期延误补偿费为39.38万元、设计变更增加造价为216.17万元、联系单变更增加造价为56.79万元,增加附属工程146.88万元。除补差107.5万元外系正常原因,其余574.17万元,都属于管理不规范造成的。
2、从建设工程自身的特点来看
建设工程建设流程多,每一个流程都涉及不同的参与主体。前一阶段工作质量对后一阶段的工作有很大影响。每一环节质量不到位,往往意味造价的增加。
2.1政策处理环节不彻底,直接拖延了工期,造成资源浪费,工程成本大幅加大。
2.2地质勘查环节:如果地质勘探公司在地质钻探勘查中不详细、不科学、不具体,将引发连锁反应,设计、施工都会遭受影响,工程造价变更在所难免。
2.3图纸设计环节:有的设计单位由于业主催得紧,加上缺少对设计质量的约束,在项目基础资料不全或对现场了解不深入的情况下进行设计,审查不严,进一步将影响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有的设计图纸甚至出现结构误差,致使施工期间不得不作多项重大变更,而结算时对变更部分找不到直接可以套用的价格,结果施工期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而此时施工企业占有主导权,由于变更较多,终将导致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
2.4招标代理环节:如果工程量清单编制出现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漏项、特征描述不清或数量错误预算管理失去了作用,致使项目投资大幅度超合同价。
2.5工程招标实施环节:施工企业现象普遍存在,这种投标活动的费用不菲,有的工程存在施工队伍进场后,受到一些不良人员的干扰,还有出让一部分业务给他人或者到指定供应商处购买建筑材料,分享利润才能保证施工顺利。这种中间环节的成本最终会议各种隐蔽形式,转嫁到工程成本上。
2.6施工管理、建立环节:建立不到位,对现场签证比较随意,建立素质不高,在造价控制方面不作为,对施工企业上报的工程量、材料价格未进行充分调查、及时核实,签证了不合理的量和价格,甚至直接与施工单位联手弄虚作假,一些本应由施工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内容也进行签证结算时已经无法还原当时情形,结算分歧不可避免。
3、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后要增加利润惯用伎俩
提高装修档次,避开原合同价,另签订主材单价;增加原工程量清单外项目,避开已中标单价,另行签价或讨价;增加隐蔽后认证难度大的项目工程量,甚至签证不常规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方式;虚增隐蔽项目尺寸,从而虚增工程量;利用招标本身存在清单描述不清等缺陷;拖延工期,业主为应对考核,别无良策,只有妥协;利用业主保证工程质量的心理。业主也担心施工方偷工减料,为保证工程质量,无奈只好对施工企业让步;在非关键部位如地下隐蔽工程实际使用泥土代替矿渣填方。最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结算价超合同价;而是工程质量存在隐患。
4、从设计、代理咨询等中介单位工作环节来看
利用质量管理体制的漏洞,减少工作时间,或者又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劳,或者不顾限额控制,提高设计标准。一旦出现更改,往往会增加造价。中介只来那个粗糙造成的造价增加,相关人员无需为此担责。
5、从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环节来看
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执行,因前期工作不到位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施工期间工程变更。
二是有的建设单位擅自提高标准,不按图施工,改变原合同清单内容,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饰档次,导致工程建设项目结算超合同价。
三是合同签订不完善或约束性差。一些项目由于时间紧迫或手续不全等全因,建设单位招标时未列出全部的施工范围或签订暂定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合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很多,这种结算方式使得合同价流于形式。
四是建设单位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不够认真,不少合同条款不明确,要素不全,造成结算方式的争议,埋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隐患,导致造价增加。
6、从主管单位角度来看
概算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概算管理控制只能,已经转变为确认,控制造价的功能已经基本失效;概算变更的流程复杂、时间长、次数限制,已经不适用于工程管理的实际需求与工程高校、实施管理的需求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