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法评价

不平衡报价法。

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同一个工程中可采取不平衡报价法,但以不提高总标价为前提,并避免畸高畸低,以避免废标。具体办法是: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定的高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存款也有利息;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单价可适当降低。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以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因为它不在投标总价之内,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又可获利。计日工作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因它不属于承包总报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定金额的估计,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价格可定的低些。

多方案报价法。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或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基本条款做某些变动,报出报价可降低的额度。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关键技术,防止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为投标时间往往较短,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把握的建议方案,可能引起很多后患。

突然降价法。

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之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手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要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报信息分析再做出决策。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思想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先亏后盈法。

对大型分期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投标时,可以将部分间接费分摊到第二期中去,少计算利润以争取中标。这样在第二期工程投标时,凭借第一期工程的经验、临时设施以及创立的信誉,比较容易拿到第二期工程。争取评标奖励。有时招标文件规定,对某些技术规格指标的评标,投标人提供优于规定的指标值时,给予适当的评标奖励,如评标加分或减分一定百分比的评标价格。投标人应该使业主比较注重的指标适当地优于规定标准,可以获得适当的评标奖励,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但要注意技术性能优于招标规定,将导致报价相应上涨。如果投标报价过高,即使获得评标奖励,但也难以与报价上涨的部分相抵,这样评标奖励也就失去了意义。

总之,在招投标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任何施工企业都必须重视对投标报价决策问题的研究。通常,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企业决策者应对自己的报价多方面进行科学的分析,而后做出恰当的报价决策,选择适合的报价方法,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增强竞争能力,在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选择。

招投标方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