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金属结构工程量计算

一、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作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毛料)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屋架按屋架刨光时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钢杆、铁件、螺栓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的屋架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二、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0,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适用山墙承重方案),按矩形檩木计算。

三、屋面木基层的制作安装工作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檩木按毛料尺寸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如两端出山墙,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2.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四、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金属结构工程量计算

一、金属构件成品安装

1.金属构件成品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3.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4.墙架的安装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重量。

5.依附钢煤斗的型钢并入煤斗工程量内。

二、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

金属构件拼装台搭拆工程量同金属构件成品安装工程量。

木结构工程量计算,金属结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