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 为统一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本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弱电安防工程的验收。
3. 本规范为弱电安防工程能用验收规范,考虑到各弱电安防工程的系统配置不尽相同,验收项目可适当增减,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4. 本规范尚在不断充实完善,本规范中未涉及系统的验收主要验收施工质量及系统功能,并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二、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
1. 一般规定
(1) 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①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②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③系统质量的测试;
④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工程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
(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信道衰减量
表2基本链路衰减量
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和到和基本链路衰减量应符合上表的要求,信道的衰减包括10m(跳线、设备连接之和)。
表3信道近端串音(最差线间)
表4基本链路近端串音(最差线间)
近端串音是对电缆内,二条线对间信号的感应。对近端串音的测试,必须对每对线在两端进行测量。某和频率上,线对间近端串音应符合上表的要求。
4. 光纤链路测试
(1)测试前应对所有的光连接器进行清洗,并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
(2)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整个光纤链路(包括光纤和连接器)的衰减进行测试;
② 光纤链路的反射测量以确定链路长度及故障点位置。
③光缆布线链路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应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光缆布线链路的衰减
(3)光纤布线链路的任一接口测出的光回波损耗应大于下表给出的值。
最小光波损耗
5. 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1)系统图;
(2) 设备概要说明书;
(3) 设备器材一览表;
(4)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工程验收记录;
三、楼宇对讲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系统的工程的施工质量;
②系统质量的测试;
③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4、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设计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四、民用闭路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1. 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
(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图像的测试可采用五级损伤评定;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就符合下表的规定。
②图像质量的测试项目应按下表:
③系统的测试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测试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 测试应符合车家标准的监视器。黑白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270线。
● 观看距离应为荧光屏面高度的6倍,光线柔和。
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和非专。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④各测试项目的得分均不应低于4分。
4. 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五、周界防范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①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②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③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①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
②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 当发生入侵时控制器能够报警,并显示报警位置。
4. 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六、门禁系统验收规范
1. 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①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②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
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4. 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七、停车场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①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②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③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图纸、资料的移交。
2. 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①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
②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 系统质量测试
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4. 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