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2001定额
2001定额中装饰工程第12章脚手架中子目带有脚手架搭设和脚手架租赁两项。
定额规定:
【本定额子目中的搭拆费,包括整个使用周期内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上下翻板子、挂密目网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本定额子目的租赁费为每百平方米或每十米每日的租赁费,使用时根据不同使用部位脚手架的工程量乘以实际工期计算脚手架租赁费用。】
这里的装修工程脚手架租赁费的工程量计算经常会忘记乘以工期,这样计算的脚手架租赁费仅仅只是计算出一个工日的费用。
二、北京2012定额
2012定额中建筑工程第17章第一节脚手架工程中子目也带有脚手架搭设和脚手架租赁两项。
定额规定:
【(二)搭拆费综合了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上下翻板子、挂安全网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
(三)租赁费综合了脚手架周转树料每100m2每日的租赁费及正常施工期间的维护、调整用工等费用。】
其脚手架租赁费的计算工程量跟2001定额相同,不要遗漏施工工期。
三、脚手架租赁工程量计算时其涉及的工期如何确定?
定额规定:
【(一)脚手架的使用工期原则上应根据合同工期及施工方案进行计算确定,即按施工方案中具体分项工程的脚手架开始搭设至全部拆除期间所对应的结构工程、装修工程施工工期计算。
(二)综合脚手架的使用工期,在合同工期尚未确定前,可参照200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的单项工程定额工期乘以折算系数执行。在合同工期确定后,依据合同工期中单项工程的相应施工工期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