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取费还是定额取费

一、背景

我国自2003年开始实行清单计价,通过03清单计价、08清单计价规范、13清单计价的实施及使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已逐步由定额计价体系转变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但是,清单价格最终还是要根据定额进行组价,而定额基本上都是按照定额规定进行取费的,那实际工程中到底应该采用清单取费还是定额取费呢?到目前为止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应该采用清单取费,【清单单价取费】--由子目单价得出清单单价,清单单价再通过取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等)得出清单综合单价,后由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得出清单综合合价。

第二种:应该采用定额取费,【子目单价取费】--由子目单价通过取费得出子目综合单价(包括管理费、利润等),子目综合单价相加得清单综合单价。将子目综合单价乘以子目工程量得出子目的综合合价,子目综合合价相加得出清单综合合价。

二、辩题

应该采用清单取费还是定额取费呢?

正方:清单综合单价=清单的人材机单价之和+管理费+利润

反方:定额综合单价=子目的人材机单价之和+管理费+利润

三、用户意见

正方1 张工:清单取费更合理一点,在投标时这样更能体现出一个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给投标单位提供更多的竞争机会。

反方1 李工:定额更加详细,不会漏项,工程量好控制,清单的不确定性太大;成本分析时采用定额取费时更直观、简介一些

正方2 周工:现在工程中因设计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时常发生,采用清单取费,结算时候灵活方便。

反方2 肖工:北京新定额中就规定:清单综合单价可由一个或几个定额综合单价组成,根据这个计价依据当地也只能采用定额取费了。

随着清单计价的实行,定额取费不断向清单取费过渡,无论是清单取费还是定额取费,只是不同的计价表现形式。同时跟企业的管理水平、清单定额的使用熟练程度也有很大关系。应该使用哪种计价方式,这里有三点建议:1、在做工程时要按照工程所在地费用定额要求选择合适的取费方式;2、如果费用定额没有规定,为了减少纠纷,建议在合同中做好约定,按照合同执行;3、结合工程的不同阶段,合理选择计价方式。

清单取费,定额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