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法和清单计价法的计算步骤

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 (1)熟悉图纸。 (2)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 (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 (1)计算工程量一般可按下列具体步骤进行: 1)根据施工图示的工程内容和定额项目,列出需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 2)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 3)根据施工图示尺寸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学计算; 4)按照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的计量单位对应的计算结果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一致。

(2)工程量的计算,要根据图纸所标明的尺寸、数量以及附有的设备明细表、构件明细表来计算。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严格按照计价依据的规定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图纸尺寸2)为了便于核对,计算工程量一定要注明层次、部位、轴线编号及断面符号。 3)尽量采用图中已经通过计算注明的数量和附表。 如门窗表、预制构件表、钢筋表、设备表、安装主材表等,必要时查阅图纸进行核对。 4)计算时要防止重复计算和漏算。 一般也可按照施工次序,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由左而右,事先草列分部分项名称,依次进行计算。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来计算,最后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

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 在计价过程中,如果工程量已经核对无误,项目不漏不重,则余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套价,计算直接费。套价应注意以下是事项: (1)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

(2)定额换算。 任何定额本身的制定,都是按照一般情况综合考虑的,存在有许多缺项和不完全符合图纸的地方,因此,必须根据定额进行换算,即以某分项定额为基础进行局部调整。 如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定额规定不同,使用的施工机具种类型号不同,原定额工日需增加的系数等等。 注:有的项目允许换算,有的项目不允许换算,均按定额规定执行。

进行计算,不能随意地加大或缩小各部位尺寸;(3)补充定额编制。

当施工图纸的某些设计要求与定额项目特征相差甚远,既不能直接套用也不能换算、调整时,必须编制补充定额。

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 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定额中项目所列的用工工日及材料消耗数量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相加汇总便得出该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数量。注:工料分析表将来可以进行价差调整时运用。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 在项目、工程量、单价经复查无误后,将所列项工程实物量全部计算出来后,就可以按所套用的相应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进而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等各种费用,并汇总得出工程造价。

第七阶段:复核 复核时,应对工程量计算公式和结果、套价、各项费用的取费及计算基础和计算结果、材料和人工价格及其调整等方面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复核。 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说明工程计价的有关情况,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性质、内容范围、设计图纸号、所用计价依据、有关部门的调价文件号、套用单价或补充定额子目的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封面填写应写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工程量(建筑面积)、工程总造价、编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编制人及其资格证号和编制日期等。

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程序和方法与工程量定额计价法基本一致,只是第四、五、六、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 组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与工程定额计价法相同,每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包括一个或几个子目,每个子目相当于一个定额子目。所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项目套价的结果是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不是计算该清单项目的直接工程费。

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由一个或几个定额子目组成,将各定额子目的综合单价汇总累加,再除以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可求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第六阶段:费用的计算 在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分析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从而汇总得出工程造价。其具体计算原则和方法如下: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并考虑风险因素。

定额计价法计算,清单计价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