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林项目清单编制时缺少工程量计算公式通常许多招投标代理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不仅园林工程,甚至很多其他工程都出现过工程量清单缺少清单数量计算公式的问题。由于园林建筑项目工程的特殊性,如果没有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公式,那么投标方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中,就无法进行清单子目数量编制,所以没有计算公式的招标清单是不符合清单规范的,同时业主的投资成本就难以控制。例如:2009年度上海郊区某湿地公园项目在编制招标清单时,几个标段的总价值超过1亿元的工程项目,在委托招标代理方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明细的工程量计算公式的缺乏使得投标方无法获取分部分项子目的相关计量数据,以致投标方在编制清单子目时,按照清单数量的最低值编制子目面积和单价。然而,正确的编制方式应是在清单数量编制过程中,将清单数量按照计算公式进行详细表达。有了详细的计算公式后,投标人在编制清单子目时能够依据计算公式,在参考子目数据的情况下,编制单价。
二、园林清单编制过程中对工作特征描述不够清单编制中工作特征的描述不能漏项,因为工作特征的漏项,投标人就可以按照漏项的清单进行编制清单报价。工作特征描述漏项,招标清单的成本控制就会不准确,今后双方可能会出现矛盾和争议。例如:某园林项目工程的园艺水洗石人行道部分,招标编制方在特征描述中只表述了碎石垫层、混凝土基础、细石找平层和含塑料条的水洗石面层4个工作特征。投标方按照4个项目特征进行编制报价,另外由于清单缺少工程量计算公式,投标方在水洗石面层的面积上按照最少的面积进行估算。但是实际施工中的工作特征为平整场地、整理路肩、开挖基础土方、路基夯实、碎石垫层、人行道两侧弧形模板、增加钢筋网片、商品混凝土路基、道路切缝、道路养护、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局部彩色水洗石面层、局部随浇随捣抹光层13个工作特征,远远超过招标时的4个工作特征。另外,招标特征没有说明商品混凝土是泵送还是人工运输等情况。施工方施工到此时停止施工,要求业主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特征进行签证确认。在编制清单时,一定要按照清单名称编制清单中应该发生的工作特征,否则投标方无法确定其他工作特征是否需要施工。根据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特征描述是清单单价的报价准确中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工作特征的描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计量单位及计量和的统一早在十几年前,行业专家尤其园林行业关于计量单位统一的争议尤为突出。但是直到现在,招投标文件清单编制中园林种植部分中的地被植物计量一直被忽略,同时存在平方米、棵、株、丛、芽等多种计量单位。地被植物出现平方米、丛、芽等计量单位给报价带来极大不便,容易混淆计价,更容易出现换算面积大于图纸面积。计量单位的统一不仅是地被植物计量单位的统一,也是吨、公斤、克,米、厘米,立方、吨等计量单位及互算关系的统一。我们编制人员应该清楚地知道面积单位、长度单位、重量单位的定额计价依据标准,应按照常规计量单位选择计量单位。定额计量和应该统一计量单位,在计量和的时候应该以米、平方米、吨、棵为计量单位,不要以100米或者1000立方、1平方米含多少棵等不协调计量为计量单位。统一计量单位与计量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在统一计价单位关系与计量和后,定额的互算关系就简单化了。例如:2010年底上海某重大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由于招标苗木清单中计量单位与计量和没有统一,出现株、棵、丛、芽、平方等诸多计量单位,加上缺乏计量单位的换算公式,经过与图纸复核,通过与棵、芽、丛、平方的相互换算,结果绿化面积远远大于实际图纸平面面积。所以在园林清单的编制中,统一计量单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清单名称应该与图纸名称一致2009年度在上海市郊某政府重点配套项目工程中,由于清单编制人员没有按照最基本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名称与实际施工图纸名称不相符,并且出现大量的清单内容漏项,以致在项目结算中原来的投标清单名称寥寥无几,所以在清单编制过程中清单名称一定要与图纸名称相吻合。在编制招标清单名称时,编制人员应该熟悉编制清单的图纸,认真按照施工程序编制清单名称,详细表述清单名称与清单工作特征。依据清单规范要求,一份工程量清单,应该将工程数量和程序表述得清清楚楚,清单名称的编制与图纸、施工工艺相一致。
五、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由于园林项目的特殊性,在编制措施费清单时,要测算项目工期的长短,按照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编制,措施费是由四大板块组成。一是按照工程规模产生的临时性消耗设施,如临时生活、仓库、办公用房,生活区临时围墙,施工期间生活区的用水用电,员工临时生活设施用品。二是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补贴及措施费、因为现场原因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用、雨冬季施工措施费、施工现场因天气临时排水费用、施工降水、成品保护费和出现文物保护费用。三是施工期间产生机械进出场费、施工期间机械租赁费用和模板、脚手架租赁费。四是其他措施费:预留措施费部分、部分材料暂估金额、专业工程暂估部分、总承包配套服务费。
六、综合费率表部分综合费率表是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建筑企业合法的费用部分,综合费率表内法定的部分不得作为竞争部分。如国家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进行取费。行业管理费、行业利润等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最低部分。